“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长论坛|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时间:2021-12-30  作者:申彦民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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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申彦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信访接待是检察机关和群众打交道非常多的一项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检察院把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院性工程”和“全局性工作”来抓,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不动摇,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1年以来,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信、访、网、电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法律咨询共102件(次),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答复进展或实体性结果的要求,实现有效回复率和实体答复率均为100%。

关键少数带头接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霍林郭勒市检察院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头作用,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把“群众信访无小事”作为新时代主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对于群众要求强烈、反映突出的问题,由检察长亲自接待并解答。研究制定《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制度》,对于首次受理的申诉信访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机制,由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

与此同时,我院采取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让群众面对面表达诉求。2021年1至10月,开展领导接访共24件(次),占信访总数23.5%,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头作用。

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更好回应群众诉求

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对外加强与市政府办、信访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地掌握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对内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研究制定《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明确了控申部门和内设职能部门共同接访、共同答复、共同息诉、合力化解信访案件的职责和任务。

具体来讲,控申部门做好信访案件接收的七日内回复工作,充分利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信息平台的优势,将各类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信访件规范准确录入系统,进行实时分类、分流办理答复,形成独立、完整的信访信息数据库,并落实好监督、跟踪职责。具体承办部门要抓实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高质量答复,注重将释法说理贯穿在信访案件办理全过程中,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

把握群众核心诉,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始终以矛盾化解、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办案成效的标尺。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中,我院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的同时有效把握信访群众核心诉求,注重矛盾源头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2021年来,共对2件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9万元,对1件涉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是新时代检察机关主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政治责任,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之策。今后,我院将继续以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坚决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文稿统筹:谢思琪)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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