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修补农用地膜回收治理的漏洞
时间:2021-12-16  作者:查洪南 王红艳 刘峥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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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王红艳 刘峥峥)“上级部门已经下发通知,废旧农膜日常监管和回收利用将统一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提高废旧地膜回收价格,增设地膜处置环节补贴。”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收到了该区农业农村局干部打来的电话。这项政策的调整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该院制发的检察建议。

今年5月,成都网络理政平台上反复出现的一条反映垃圾污染的留言,引起了新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从市民上传的照片来看,某村田间地头堆积着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里面还夹杂着废弃的农用薄膜。残留农膜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不仅造成环境污染,还会破坏土壤结构。”检察官介绍。

面对这一问题,新津区检察院开展了深入调查,发现废弃农膜日常监管和回收工作分属于不同部门(单位),在管理上存在责权不清、违法线索不移送等情形;农膜回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科学,前端回收价格过低,回收标准过高,使得农户回收积极性不高;农膜回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农户不知道废弃农膜可以回收“换钱”……了解相关情况后,该院检察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区农业农村局对此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

今年6月以来,该院积极与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等部门沟通,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会。会后,该院向区农业农村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区农业农村局回复称积极落实该建议。

“我院在9月针对类案依法综合治理的问题,再次向农业农村局制发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办案检察官介绍。日前,该区农业农村局回复称已制定加强废旧农膜回收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落实销售环节农膜登记制度,摸清农膜销售量,评估农膜使用量,安排足额的回收配套资金。截至目前,该局已立案查处2件2人,废旧农膜回收实现从0到50吨的转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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