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广东珠海: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专项监督
时间:2021-12-03  作者:韦磊 汤敏如 罗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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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城市扬尘治理

广东珠海: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专项监督

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汤敏如 罗成)“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是新型税种,其征收情况事关城市扬尘治理效果和国有财产的保护。”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王振在介绍该市部署的建筑施工扬尘环保税专项监督工作时说道。

为避免国有财产流失,助力城市扬尘治理,珠海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从市税务局调取了2018年以来全市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及入库情况明细表;从住建部门调取了全市建筑施工工程项目表;从生态环境部门调取了征收扬尘环保税所需的数据信息。在对比分析后,检察官发现建筑施工项目主体未依法缴纳扬尘环保税的情形较为普遍。

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得知,扬尘环保税税额的确定和征收需要住建、环保、税务等部门协作推进。纳税人未缴纳扬尘环保税一方面是对该新型税种的政策不了解;另一方面是住建、环保部门未能及时共享收税所需的数据信息,税务部门又未及时催报催缴。

于是,珠海市检察院把线索移交给相关基层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珠海市斗门区检察院立即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对辖区内多个施工企业进行核查,并向有关部门调取资料。随后,办案组发现辖区内几十家房地产企业尚未申报缴纳扬尘环保税,于是依职权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今年7月,斗门区检察院主动联系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围绕辖区环保税征收情况、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提升纳税人对扬尘环保税的知悉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经督促履职,上述部门采纳了检察监督意见,并建立了扬尘环保税信息共享和监管协作机制。

为确保漏征的扬尘环保税及时足额追缴到位,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珠海市检察院利用“检察一体化”办案组织优势,督促指导下辖香洲区检察院、斗门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多次与辖区税务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协调解决税收监管执法难点;督促税务部门对辖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责令涉案纳税人限期缴纳扬尘环保税并加收滞纳金;多渠道普及征收知识,宣传环保税纳税政策。截至目前,香洲区检察院、斗门区检察院共督促辖区税务部门追缴扬尘环保税243万余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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