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湖北:项目化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走深走实
时间:2021-11-19  作者:段军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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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问题为导向,项目化推进,通过办一件实事,温暖一片人心,凝聚一份力量,真正把检察为民实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湖北:项目化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走深走实

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检察官就窨井盖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潜江市检察院在73岁退役军人家门口召开检察听证会

恩施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看望乡村留守儿童奉献浓浓爱心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向律师递交异地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光盘

湖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毛婵婵为群众讲解如何防范电信诈骗

“妈,司法救助金下来了,我们以后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近日,曹某的儿子把这一好消息告诉行动不便的母亲。这是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向人民群众传递检察温度的一次生动实践。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直接受益之处入手,持续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把“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下真功夫、拿硬措施,真正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突出重点 32个项目直面群众关心事

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既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又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中央有要求,人民有期待。检察机关如何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党组讨论后形成了共识。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梳理出安民便民利民措施,以问题为导向,项目化推进,真正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

5月20日,该院制定出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及责任分工》,推出32项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

“32个项目既是我们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的任务清单,也是作战图……”统筹此项工作的湖北省检察院机关党办主任朱建桦介绍,每个项目都标注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半月调度制度,党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分析研判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据湖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慧介绍,该部负责其中5个项目,虽然有压力,但也有了推动工作的抓手。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随机抽取2个项目由责任人汇报,讲做法和成效,谈思考与不足,既是给项目负责人以督促,也是给大家以启示。

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小目标明确了,发力的方向就有了。13个牵头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措施,扎实推进32个项目顺利开展。

用实际行动,让为民办实事呈现新的“打开方式”。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29条意见”,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稳步推进涉市场主体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让企业享受到司法红利。依法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4件,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渎职犯罪,直接立案侦查15人,依法纠正公安机关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涉市场主体刑事“挂案”49件,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围绕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351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412人。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88.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判处轻刑案件占同期判决总数的90.69%,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围绕办好司法为民实事,及时下发13个项目指引,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把为民办实事做深做实。“案-件比”逐年优化,避免了程序空转,减少了群众讼累。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理最高检交办的691件重复信访案件,办结率99.3%。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律师在线阅卷申请917件。

——围绕检察办案推动社会治理,主动针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社会治安、金融风险等领域开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597件。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督促纠正违法、促进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67件,有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6389件案件进行听证,在促进息诉罢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荆楚大地,一场场生动的“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蓬勃开展,一项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事得到切实解决。

攻克难点 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烦心事

“短短几个月,补植复绿能达到这个效果,真的很不错。”10月26日,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到两座闭坑矿山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无人机航拍照片上遍布的翠绿,让他们欣喜不已。

今年上半年,浠水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两座闭坑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治理不理想,尾矿随意堆积、部分山体裸露,生态环境严重受损,周边居民意见较大。该院马上召开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这是湖北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挽回、复垦被非法占用和改变用途的耕地2318.38亩,挽回被损毁林地3544.87亩,清除乱堆乱放垃圾8987.7吨,清理18处被污染水源地103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354.9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28.66万元。

“为民办实事,就是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盛勇告诉记者,为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该院主动与司法、执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群众反响强烈。多方联动助推高效监管,是湖北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加大涉窨井盖隐患治理的秘籍。

近日,潜江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并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窨井盖线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线上,各部门互相通报线索,对破坏窨井盖的违法行为和个体建立共享备案记录;线下,各执法监督部门把问题汇总成统一清单、互通有无,形成内部书面报告机制。”潜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何娅茜告诉记者,在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潜江市7000多个窨井有了统一管理机制,有效守护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窨井‘吃人’是社会治理的顽疾,不能就案办案,要注重查找社会管理漏洞。”湖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克强表示,通过走访、调研和座谈交流方式,定期对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进展情况进行梳理,积极开展道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把窨井盖缺失、松动、破损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将全省重点道路的人行道和盲道安全纳入排查范围,通过联合开展检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持续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并运用现场勘查、拍照取证等技术手段,实现精准监督,全面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今年以来,湖北三级检察机关主动上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和磋商140次,召开联席会议94次,组织联合检查164次,制发检察建议93份,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3件,治理窨井盖19739处,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2件。

关注热点 凝心聚力解决群众揪心事

被告人董某片面认为“零口供”就能逃避法律制裁,但很快其美梦就被现实无情击碎。

2019年4月至7月,董某化名“张某”租住于荆州市荆州区某小区,以投资炒股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居民李某125万元。到案后,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董某编造各种理由辩解推脱,企图逃避法律追究。为有力打击犯罪,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案情,并在金融部门配合下固定证据,形成证明董某犯罪事实的证据链。最终,董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此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检察机关与金融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建立的协作机制,织就了一张惩治经济犯罪的“大网”。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批捕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案件224件354人,起诉283件678人,挽回经济损失约8.86亿元;批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1247人,起诉1490人,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3716人,有效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

“随着经济社会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诈骗犯罪已成为发案高、损失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表示,将探索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作战模式,奏响追诉组织领导者、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深挖洗钱犯罪、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的四部曲,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一度成为各方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在湖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毛婵婵看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最大的难点是调查难,虚假诉讼行为人采用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方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相对隐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必须认真调查核实,通过获取真实证据来揭露假象。

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湖北省检察院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查证难问题,聚焦建筑工程、套路贷等虚假诉讼重点领域,注重线索排查甄别,加大精准指导力度,主动争取公检法司联合会签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规范性文件,并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

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受理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2件,查实104件,提出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107件,法院改判或采纳54件,涉案金额2亿余元,通过监督办案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6692万元,有力净化了诉讼环境,以法治服务助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本报通讯员段军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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