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访谈|保强补弱争先创优 为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时间:2021-11-14  作者:覃辉君 辛影 何海燕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保强补弱争先创优 为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

开学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作为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在学校操场上为学生送去一堂精彩的法治公开课。本报通讯员闫梦晨摄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总结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系统性总结百年的‘四个伟大成就’,开创性提出‘两个确立’,全局性概括‘十个坚持’的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对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日前,二级大检察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谈起对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体会。

李永君表示,新疆检察机关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中央《意见》)深入落实,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检察担当。

深刻把握中央《意见》的重大意义

“要充分认识六中全会胜利召开的重大意义,深学笃信力行,首先要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以检察履职、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李永君认为,中央《意见》强调,要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这对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相继组织了全院、全疆三级检察机关学习落实中央《意见》同堂培训,李永君进行授课解读。“中共中央出台《意见》不是偶然,是社会发展、法治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李永君认为,中央《意见》对于法治中国建设来说,是一股强劲的东风;对于依法治疆来说,是一场润泽的甘霖;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来说,是一柄有力的利器。应当着眼“三个视点”来认识领会中央《意见》的重大意义和时代价值。

着眼时代视点,这是依法治国大势所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途径方式。这是因为,随着公共财富、个人财富日益增长,社会成员、社会阶层越来越复杂,利益关系、行为方式越来越多元,必须采用一种内容上是最大公约数、形式上又是最大公开度的治理手段,那就是法治手段、法治方式。

着眼体系视点,这是法治体系构建所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架构支撑,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尤其是法治监督体系,更是关键所在。特别是现在,无法可依的问题已经解决,有法必依、有法必守成为当务之急。要加强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养;要加强法治监督,督促国家公务人员依法办事、司法人员依法办案、社会公众行为守法。

着眼工作视点,这是专业监督实践所需。法律监督体系是多元的,既有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各级人大的立法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还有人民群众的监督。但是,司法工作是一项专业化工作,还必须有一支旗鼓相当的专业力量来进行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必须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结合新疆实际推进中央《意见》落地实施

为抓好中央《意见》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很快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采访中,李永君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的出台过程。

中央《意见》下发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尽快听取检察工作汇报。随后,自治区党委牵头组织,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专班,在研究中起草,在起草中研究,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讨论修改、细化落实措施。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分别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作了专门请示,同步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自治区财政厅以及自治区政法各单位等征求建议意见41条,逐条研究加以吸纳。今年8月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将中央《意见》精神与新疆实际充分结合,共制定19条104项任务,其中三分之二的内容都是瞄准新疆本土的靶向举措。实施意见出台后,自治区检察院立即举办了新疆三级检察机关视频培训,李永君和负责起草实施意见的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秋丽对中央《意见》及新疆实施意见分别进行了详细解读,推动干警学深吃透内容,准确把握要义所在。

李永君认为,中央《意见》是原则、是方向,实施意见是细化、是抓手。比如,实施意见针对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亟待补齐的五大短板问题,逐一对应细化了9项具体举措,对新疆检察机关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比如,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具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地域优势。实施意见着眼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明确提出了“支持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沿边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加大与中亚检察官交流合作”等特有内容,明确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新疆重大战略发展贡献更大更强检察力量。

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做实做优法律监督

徒法不足以自行。李永君强调,当前,新疆检察机关要自觉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央《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落实。中央《意见》规定有很多硬性要求,比如扎实做好专项工作报告、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各级党委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每项要求都有硬任务,要一一抓好落实。在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基础上,要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紧盯新疆执法司法及法律监督工作现状,准确把握实施意见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做实做优。

在谈起中央《意见》实施对新疆检察工作的重大影响时,李永君介绍,在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这几年新疆检察机关按照“保强补弱、争先创优”的总思路,发奋图强,奋进直追,可以说“一年大进步,三年大变样”,总体工作水平从后进跻身于中游,很多指标跃居前列。从最高检通报的今年1月至9月案件质效看,在60项指标中,新疆检察机关有20项位居全国前十,其中8项位居第一,综合质效位居全国第六。

“虽然取得了一些来之不易的成绩,但新疆检察机关基础差、队伍弱的客观状况依然存在,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依然不少。下一步工作中,新疆检察机关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作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全面开创新疆检察事业新局面!”李永君最后表示。

(本报通讯员覃辉君 辛影 记者何海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