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创新打造“济检·先锋”青春品牌
时间:2021-11-12  作者:郭树合 王海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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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青年工作,青年工作委员会创新打造“济检·先锋”青春品牌,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攀登行动”,依托“第一议题+青春导师+微分享”+特色活动的“3+×”工作模式,让广大青年干警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成长进步。

抓紧抓实青年理论学习

董鲜涛是该院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他在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书时做了详细的笔记。抓紧抓实青年理论学习,让青年在学习中强信仰、强信念,是青年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的初衷和目标。为此,青年工作委员会建立了“第一议题”机制,每次举办青年活动,第一项议程都是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

除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外,青年工作委员会还创办了《领航》学习月刊,作为理论学习参考资料挂在内网供大家学习。

“个人自学情况汇报,是思想的碰撞和交流,也有助于提升学习成效。”在参加完小组交流活动后,该院第六检察部陈可欣深受触动,她认为同事们的发言都很精彩,自己要再加把劲了。

探索建立青春导师机制

为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青年工作委员会探索建立了“青春导师”机制。邀请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作为“青春导师”参加青年活动,讲授工作经验,进行点评和寄语,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在“砥砺奋进干实事·青春建功开新局”青春企划会活动中,青年干警围绕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担任“青春导师”的该院检察长宋晓磊进行点评,并对青年干警提出希望和要求。

王兴程是一名新入职干警,他的“青春导师”是全国优秀公诉人、齐鲁最美检察官刘娟。“我经常问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参与到刘娟老师的工作中,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王兴程总结道。

在微分享中实现大进步

一人学习,多人受益。青年工作委员会探索建立了“微分享”机制,安排参加过高层次培训、获得相关荣誉、参与重大工作任务的青年干警,进行分享授课,在“微分享”中实现大进步。

为更好服务中心大局,该院成立服务大局工作专班,专班人员均为青年干警,平均年龄33岁。专班成立以来,创新打造优质检察产品推进落实机制,先后推出“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指引机制”“开展‘南四湖’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17项优质检察产品清单,为中心大局提供了更加精准的检察服务。

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全面了解、广泛征求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为民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青年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青年力量,组织青年干警联合社区网格员,通过走访入户、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累计走访群众3500余户,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本报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海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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