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三项举措锻造职务犯罪诉讼“排头兵”
时间:2021-11-10  作者:王彦青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青

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大局中的作用,以三项举措全面加强职务犯罪诉讼工作。三年来,共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0件21人,涉案金额3.71亿元,被上级院誉为“职务犯罪诉讼‘排头兵’”。

立机制、强衔接,着手铸造良性司法关系。我院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注重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优化案件衔接模式。一是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我们安排检察官提前介入,就案件办理质量、监检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今年以来,我们提前介入诸城市监察委、潍坊市监察委所办案件7件7人,抽调2人参与办理监委立案调查案件。二是建立监检良性互动机制。我们坚持办案信息通报制度,在案件办理、线索移送、社会治理等方面强化监检沟通衔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共同推进解决,巩固发展良性的监检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规范化衔接机制。我院与诸城市法院会签《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量和诉讼效果。该办法被省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全文转发,也得到潍坊市检察院的肯定。

重审查、建模式,着力磨炼过硬司法能力。我院大力转变传统刑事案件办案模式,构建起提前介入、强制措施审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多环节、精细化案件审查办理模式。具体包括充分发挥提前介入环节审查把关、化解争议、补充完善证据的功能;做实对强制措施的实质审查,力争在10到14天内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需要补充侦查的,及时提出补证意见;审查起诉时严把证据、事实、法律适用关,同时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量刑研究,实现确定刑量刑;研究完善自行补充侦查制度。我们还注重发挥庭前会议作用,运用庭前会议解决案件程序及实体争议,根据庭前会议结果认真做好临庭处置预案,尤其对不认罪案件,我们推动庭前准备实战化。案件办结后,我们注重加强总结,依托案件办理开展好调研、宣传和社会治理工作。在办理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案中,我院就该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为潜在职务犯罪上了一把“锁”,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提能力、强队伍,着眼打造精良职务犯罪办案团队。我们坚信“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注重依托“传帮带”增强办案队伍的凝聚力。我院职务犯罪办案团队中有一名全国优秀公诉人、两名全省优秀公诉人,这些骨干力量充分发挥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了我院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同时,我们强调以实战增强战斗力,将听庭评议作为常态化机制,强化庭审观摩等形式的学习培训,积极争取到上级院、兄弟院交流办案经验、观看观摩庭的机会。为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发展的新态势,我们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用心梳理,汇编成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集,这一丰富的资源促进了办案团队在不断总结中提高办案能力。

[责任编辑: 王跃]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