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59个电话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时间:2021-11-01  作者:郭树合 张海亮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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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张海亮)“检察官同志,要不是你,我这笔欠款可就真变成死账啦。”

“要不是检察官引导我们和解,俺的‘老赖’名声可就真要背一辈子了。”

近日,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公室里,申请执行和被执行的双方当事人,都拉着承办检察官姜开勇的手,连声道谢。

今年7月,一纸关于对法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申请书,摆上了姜开勇的案头。看着“法院执行过程中,我一直积极履行判决,只是因为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没有履行完毕,法院将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的申请理由,姜开勇深感困惑。

原来,申请执行人张希刚(化名)和被执行人王金华(化名)一直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两人曾在2017年因为一笔30多万元的货款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张希刚胜诉,并要求王金华赔付该笔货款及利息。不料,王金华在诉讼期间生意陷入困境,无力履行判决,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而张希刚也因久久拿不到欠款,多次到法院讨要说法。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姜开勇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王金华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并无明显不当。张希刚作为申请执行人,有要求胜诉权益得到实现的权利,王金华作为被执行人,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

“如果只对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只有积极引导双方和解才是最好的出路。”于是,姜开勇开始找双方协调沟通。起初,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但姜开勇沉着面对,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拨打电话,深入细致地释法说理。

历时93天的坚持,姜开勇打完第59个电话后,纠缠了3年之久的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王金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清货款,张希刚在利息方面也作出适当让步,并承诺待欠账还清后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帮助王金华撤销“老赖”名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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