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浙江平湖:刑事执行监督识破“纸面服刑”骗局
时间:2021-11-01  作者:范跃红 平亦和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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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医院证明制造怀孕生子假象

浙江平湖:刑事执行监督识破“纸面服刑”骗局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平亦和)日前,以怀孕为由逃避监内服刑的周某在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的刑事执行监督下,被收押至平湖市看守所。

1969年出生的周某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14年9月28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后因在缓刑期内又犯虚假诉讼罪,2019年4月被平湖市法院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一个月后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2020年9月又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今年9月13日,周某再次以“产后哺乳”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依法就是否对周某暂予监外执行向平湖市检察院征求意见。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周某近两年来已有两次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有通过怀孕逃避监内服刑的嫌疑,而且这次“产后哺乳”的申请仅提供了一张模糊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承办检察官察觉到这份“出生证明”可能存在问题,于是电话通知周某提供出生证明、户口簿、出院证明等原件,并让她到检察院做询问笔录。周某在电话中支支吾吾地推托,也没有在通知的时间内依约前来做笔录。

根据社区矫正系统定位,承办检察官找到了周某,并将她带回检察院进行询问。最终周某主动交代了自己已经流产的事实,并承认在流产后仍然数次尝试再次怀孕企图逃避刑罚执行,但都没有成功,情急之下她通过网络购买超声诊断报告应付社区矫正检查,逃避司法所的监管。之后,周某隐瞒胎儿流产的事实,通过请“产假”、将定位手机放至医院等手段,再次购买虚假的出院证明、出生证明等制造自己“生孩子”的假象。为了躲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定期走访,她更是编造了各种理由不让工作人员看到并不存在的“孩子”。

在了解到真实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调取了周某的社区矫正档案,同时向当地医院调取诊疗记录,结合调查情况和证据材料,证实周某于2020年10月23日实施流产手术,并且在今年1月、4月、5月频繁做是否怀孕的妊娠检查。该院认定,周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从2020年10月23日起消失近一年。

调查终结后,该院回函法院,建议对周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同时针对周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消失但刑期未满的情况,向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分别提出收监执行建议。此外,针对周某买卖使用虚假证明企图逃避刑罚执行的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相应案件线索。

建议发出后,法院及时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终结了周某继续“纸面服刑”的幻想。针对周某买卖使用虚假证明的情形,公安机关对她作出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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