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注重强基导向 培育检察品牌
时间:2021-10-27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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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注重以强基为导向,坚持重心向基层倾斜,以“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培育检察品牌,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办案质效、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均形成自身特色,打造出一张张靓丽的检察名片。

“向阳护未站”开启新篇章

【开福区检察院】

“我深刻认识到,把消防设备当玩具玩是非常错误且危险的,以后一定会爱护消防设备。”近日,在听了开福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法治宣传讲座后,爱玩灭火器的小张保证再也不犯类似错误了。

“未成年人就像娇嫩的树苗,其成长需要法治及时雨,我们开展法治教育就是为了让同学们从小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据开福区检察院检察长杨赞介绍,为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该院成立了由12名检察官组成的向阳法治巡讲团,精心设置预防性侵与自我保护、一般犯罪预防、远离校园暴力、预防毒品犯罪等主题课程,通过定期开展主题讲座、组织参观学习、向教育部门和中小学生赠送法治宣传片等形式,积极守护“少年的你”,目前已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巡讲活动80余场次。

在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开福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办案机制,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落实,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及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等法律规定,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并引入专业力量,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2021年1月,该院打造的一体化办案和普法基地——向阳护未站正式上线运行。护未站分为法治宣传区、法治教育区、未检文化区、向阳工作区、阳光检务区、社会服务区、亲情互动区和心理咨询区八大功能区,实现了普法宣传、证据提取、亲情会见、心理辅导、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工作的一站式办理,开启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的篇章。

目前,开福区检察院打造的集中化办理、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五位一体”未检工作品牌已初显成效。今年7月,该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当事人自主选择信任的调解员

【天心区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通过检调对接机制,让我们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并依法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事情圆满解决,我儿子今年高考也很顺利。”近日,天心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回访时,当事人金某如是说。

早在2019年11月,为促进涉法涉诉矛盾的预防与化解,进一步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天心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引入中立的调解团队,依申请就各类可调解的案件和涉法涉诉事项同步调处。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公正司法的同时,也要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注重诉源治理、标本兼治,这是我们建立检调对接机制的初衷。”据该院副检察长刘立介绍,为确保调解的公信力,该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在全区遴选出9名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人民调解员,组成派驻检察院调解团队,让当事人自主选择信任的调解员,保障检调对接工作的客观中立和权威公信。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展示过往调解成功的案例,提升当事人的信任度与和解意愿,在办理邻里纠纷、亲情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取得很好的效果。

为确保调解工作规范化,天心区检察院制定了检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对适用标准、内部流程、评估预调、监督和解等内容进行规范。凡检察环节需要调解的案件,该院会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组织选择调解员,制作适用检调对接化解矛盾的书面审查说明,并定期开展业务督导。

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该院秉承调解优先,打造了一套“双方当事人直接沟通、人民调解员居中调处、承办检察官主动回避、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的模式,保障调解工作运转有序,提高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动更多矛盾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该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共对24起案件进行调解,促成刑事和解13起。

岳麓山新增一处“网红”打卡地

【岳麓区检察院】

岳麓书院、爱晚亭……这些熟悉的地名,是第一次来长沙的朋友必须打卡的“网红”景点。现在,岳麓山又增加了一处新的打卡地——公益诉讼检察法治教育基地。

岳麓区检察院将该基地开设在岳麓山景区爱晚亭广场附近,设置公益诉讼检察“好声音”“好故事”等五个篇章,将公益诉讼宣传与景区文旅宣传结合起来,以图文并茂、视频播放和检察官解说的方式,生动介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和成效,具有教育、警示、预防三大职能作用。

“以前只知道食品药品安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管,原来检察院也能监督啊。”

“检察院的这项工作和老百姓密切相关,我们确实需要多了解一些。”

“没想到在旅游景区还能学到法律知识,这趟游览太值了。”

……

在基地打卡后,游客们纷纷点赞。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岳麓区检察院积极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全面支持。该院主动作为,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设立检察联络室,定期通报情况、召开联席会议,强化线索移送和情况反馈。同时,该院加强内部各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全院“一盘棋”,先后办理了王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柏家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追回国有资产3亿余元。其中,柏家洲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更是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依法办案的同时,面对一些群众甚至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知晓度不高、关注度不够的问题,该院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特色品牌,在湖南省检察院和长沙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在岳麓山景区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法治教育基地,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

“我们将继续丰富基地内容,通过检察机关与城市名片的有机结合,呼吁全社会参与公益保护,共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院副检察长吴冠勋表示。

建立更紧密检警合作模式

【浏阳市检察院】

“这起案件总算起诉了,多亏检察官提前介入,准确分析案情,及时指导取证,我们才能固定证据,明确定罪方向。”说起不久前提起公诉的李某等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办案民警罗荣发一脸如释重负的表情。

罗荣发提到的案件案情复杂,但依托浏阳市检察院建立的定点联系派出所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固定关键证据,案件顺利提起公诉,展现出两机关打击犯罪的强大合力。

建立定点联系派出所工作机制后,浏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经常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对接派出所民警的联系,提前掌握案情,快速分析案件重点、难点,与办案民警达成共识。“除了加强日常联系,我们还会对公安机关在取证程序、文书制作方面的共性或个性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并针对各派出所辖区内不同的地域情况上门进行指导。”据该院定点联系派出所的检察官陈炜介绍,检察官秉持“参与而不干预、讨论而不定论、配合而不替代”的理念,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协同办案民警缩短办案时间,节约司法资源。

为确保检察官定点联系派出所工作机制监督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浏阳市检察院不断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定《关于检察官定点联系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方案》,形成检察官定期查阅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数据及派出所每月向定点联系检察官通报发案、破案情况和打击处理数据的工作常态,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定点联系派出所工作机制的建立,使检警之间形成了更加深入且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也强化了检察监督实效。”浏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陶剑说。

当好服务企业“老娘舅”

【长沙县检察院】

“我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惩处。”近日,经检察官释法说理,4名生产销售近百万元假冒HBC公司产品的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退赔,取得被侵权企业的谅解。这是长沙县检察院立足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长沙县辖区内,三一重工、蓝思科技、远大、博世等知名企业众多,工程机械、电子信息、汽车制造产业汇聚,民营经济占比超过95%。服务大局关键是服务发展,核心是服务经济,抓手是服务企业,这是该院一直秉承的理念。

办案工作中,该院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审查一起合同诈骗案时,该院因证据不充分对嫌疑人刘某存疑不捕,之后没有“一放了之”,而是派检察官与公安干警一起赴大连协同补充侦查,就4200余万元设备合同签订后,嫌疑人提货、套现及拒付货款等行为完善证据链,最终将刘某绳之以法。

创新是企业的核心利益。长沙县检察院主动回应高新企业期许,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针对三一重工泵车ECC系统被不法分子技术解锁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多次赴企业调取后台数据,进行比对实验。结案后,检察官针对控制信用销售风险提出具体可行的检察建议,专业性得到企业赞许。

坚持点面结合,架起民营企业连心桥,织就纵横两张检察服务网。纵向,在重要产业园区设置联络室,在大型企业设置检察服务窗口,选聘高管、法务人员任检察联络员开展“检企共建”,对涉企案件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横向,联合县工商联,在13个行业延伸检察触角,化解涉企矛盾10余件,为遭遇“老赖”多年索账无果的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成功追回货款200余万元。

2020年9月湖南自贸区成立以来,长沙县检察院积极跟进,搭建“1+2+3+N”工作平台,明确“稳商”“兴商”“护商”的工作侧重点,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审查试点等先行工作,立志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老娘舅”。

雷锋故乡检察院的情怀

【望城区检察院】

望城区检察院干警在雷锋纪念馆参观学习

“调解达成后,我们得到应有的赔偿,老爷子十年的心结也解开了,现在精气神看着比之前好多了,谢谢检察官!”日前,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历时十年的维权调解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当事人黄某的家属欣喜地向检察官道谢。

10年前,当事人黄某对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决不满,走上维权信访之路。几经周折,黄某找到望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多次到黄某家中了解情况,从法律角度帮其分析判决结果。经过研判,检察官认为二审判决确有一定不合理之处,告知黄某可向长沙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长沙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诉求合理,二审法院判决确有错误,遂提请湖南省检察院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据望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汪成立介绍,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他们协助承办法官到黄某居住地村委会进行调解,推动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使黄某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作为雷锋故乡的检察院,我们要接过雷锋的枪,接续奋斗建设‘雷锋式检察院’,用检察履职诠释雷锋精神,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雷锋日记。”据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黄中玮介绍,近年来,望城检察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雷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以党建为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通过参观雷锋纪念馆、读雷锋日记、开展“学雷锋之星”评选等活动,以学促思、以思促行,让雷锋精神的种子在心中生根发芽。

办案工作中,望城区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高建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盘踞望城,数年间共实施违法犯罪行为55起,打伤群众20人。该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批捕起诉16人、追诉漏犯25人、追诉漏罪10笔,并通过制发“打早打小”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该院还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构建欠薪联合执法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务工群体合法权益;针对违规限高设施影响公共安全的情况,向路政执法部门和辖区5个街道(乡镇)政府发出消除限高设施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改19处限高设施。

“轻案快办”实现规模效应

【芙蓉区检察院】

“尚某涉嫌盗窃一案,犯罪嫌疑人共作案两次,所盗物品价值共计4161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近日,芙蓉区检察院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办案中心检察官助理曾志强收到公安机关移送案卷时,与办案民警进行讨论。

“以前这类简单盗窃案走完流程要用十多天,现在只要一天就行了。”曾志强说,“通过确立‘面对面’新型公检协作关系,实现专案专办、简案快办、繁简分流,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据统计,芙蓉区检察院所有“轻刑快办”案件,在审查逮捕、提起公诉两个环节分别节约87.2%、66.7%的审查时间。

2020年5月,芙蓉区检察院为破解监督制约难题,探索监督关口前移,成立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办案中心,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实施办法,强化办案协作配合,推动案件质效“双提升”。公检联合推动“轻案快办”,采取集中分流专案组办理模式,以集中移送、集中起诉实现规模效应。办案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轻案快办”案件981件1108人。

“驻公安分局检察办案中心就像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我们可以就案件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向检察官咨询,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高办案效率。”芙蓉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刘宇说。

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办案中心的成立,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新格局的现实需要。据悉,截至目前,中心共发现监督线索88条,以自行介入和配合刑检部门共同介入的方式提前介入案件79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建议101条,跟踪督促43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5份《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提出19条口头审查督促意见,使退查率和办案时限分别下降43.3%和66.7%。

“新时代老百姓对法治有新期盼,做实法律监督机关的第一责任,要以口碑评价和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和评判。我们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是双赢多赢共赢之举。”芙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涛说。

“三个转变”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

【雨花区检察院】

近日,雨花区检察院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返厂继续重要攻关工作,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得到有效保障。这是今年7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来,该院组织“回头看”办理的一起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我们多次在党组会、检委会和业务讲评会上,要求员额检察官积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构罪即捕向少捕慎诉慎押转变,从一押到底向及时变更转变,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启动转变。”雨花区检察院检察长尹跃连介绍了该院三措并举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践。一是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通过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向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告知相关权利,便利其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二是抓好内部配合,完善刑检、执检和控申部门的线索流转机制,确保线索及时发现、移送、反馈;三是强化外部协同,加强与侦查、审判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及时发现线索。

“我们梳理近三年的数据发现,发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多在三类人员、三类案件中得到采纳,这也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所在。”据案管部门负责人唐展介绍,该院重点关注未成年人、高龄病患、民营企业骨干等特殊人群,重点审查酒驾、轻伤害、过失犯等轻罪案件,一旦发现有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情形,将综合考虑案情、主观恶性、羁押表现、家庭状况和社区评价,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此外,变更强制措施不等于“一放了之”,该院建立跟踪回访制度,要求承办人随时掌握嫌疑人思想、行为动态,一旦发现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出现妨碍诉讼的风险,立即向办案单位建议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今年以来,雨花区检察院围绕羁押必要性审查核心业务数据下功夫,截至9月底,共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8人,公安、法院采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1人,自行变更94人,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羁押,降低了审前羁押率。

听证会精准适应个案需要

【宁乡市检察院】

“一年前我还在不依不饶地上访,如今已过上平静的生活,真的要谢谢你们。过去是我不懂法,也不占理,你们为我举行听证会,让我彻底想明白了。”前不久,面对来回访的宁乡市检察院检察官,已是耄耋之年的黄某感慨万分。

从2008年至2020年,宁乡市资福镇村民黄某因一场邻里纠纷多次上访,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于是,他来到宁乡市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面对这道诉源治理难题,宁乡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文广亲自接访,要求承办人将该案作为重点信访案件“将心比心”地办理。

受理案件后,办案组开展亲历性审查,深入乡村走访,查清来龙去脉,拟定了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的初步意见。承办检察官陶宁湘介绍:“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卷宗、研究会商,我们全面把握事实证据。准确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是化解这起矛盾纠纷的关键。”

走访黄某时,检察官发现黄某不仅是残疾人,还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便提出以困难救助形式对其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的方案,获得认可。为传递司法温度,就不能止于“程序结案”。为此,宁乡市检察院决定就该案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长作为主持人,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法律责任,并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受邀的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基层政府代表进行认真讨论。最终,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和对黄某的困难救助办法。黄某欣然接受,双方握手言和。

“让听证工作始终朝着化解矛盾的目标前进,有赖于机制的完善。我们通过制定《听证操作细则》等文件,实行‘一听证一方案’,让听证会精准适应个案需要,已举办的30余场听证会无一出现当事人再申诉的情况,工作实绩入选湖南省委改革办评选的基层改革探索100例。”刘文广说。

多次参加该院听证会的省人大代表邹爽英说:“检察官的以法释理、融法于情,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唐蓉 陈潇 罗杨娟 刘向东 卿雅琴 李莉 谢庆芬 吴世界 黄驰宇 颜雨田 谭玉芳 李冬)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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