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拉小手|湖北潜江:多方联动让孩子健康成长
时间:2021-09-16  作者:蒋长顺 王柳 熊思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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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照顾被拐卖的女童

湖北潜江:多方联动让孩子健康成长

“大家可以放心了!小乐(化名)的户口和医保已经办好,进行了两次手术,很成功,现在也正常进入幼儿园开始了新生活。”近日,湖北省潜江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和该市救助管理站通完电话后,开心地和同事分享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喜悦。

严惩拐卖儿童犯罪

2016年9月2日,小乐呱呱坠地,但这个新生命并未得到亲生母亲陈某的关爱与照顾,反而被陈某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成了“黑户”。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小乐又身患血管瘤,无法正常入学、就医……

2020年1月,陈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公安机关抓获,她将小乐拐卖的线索随之浮出水面。“我们必须把这个案子办好,给孩子撑起一片蓝天!”小乐的不幸让潜江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暗暗下定决心。

案件移送潜江市检察院后,该院第一时间组建了“未检护苗行动小组”专门负责此案。承办检察官表示:“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性侵害、出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犯罪行为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2020年10月,潜江市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将陈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子判了,陈某坐牢了,但是,被她卖掉的孩子怎么办?小乐的妥善安置及入学、就医问题,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

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

检察机关履职的脚步并没有止于打击刑事犯罪。

为确保小乐今后能在健康环境中成长,要先确定孩子的其他亲人是否有监护意愿和条件。因为陈某当初是未婚怀孕,她自己也不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今年2月21日(正月初十),办案检察官前往陈某的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澧县,走访调查街道、村委干部及小乐的其他近亲属,听取意见。小乐的外公外婆均表示没有监护能力,书面放弃监护权,当地居委会也表示没有条件和能力对小乐进行监护和照料。

接下来,办案检察官踏上了寻找小乐生父的路途。陈某之前只提到了一个名字和大致地址,没有准确的身份信息。检察官便协调公安机关进行入户排查,几经辗转,终于联系上了远在广州的疑似小乐生父的男子。经多次劝说,该男子进行了亲子鉴定,但结果证实他并非小乐的亲生父亲。5月7日,公安机关证实未找到小乐的生物学父亲。

孩子应该由谁来抚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陈某拐卖自己的亲生孩子,其行为严重损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其监护人资格应当被撤销。

5月12日,潜江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市民政局向法院申请撤销被告人陈某的监护人资格,并落实好小乐的安置问题,保障孩子的就医及受教育的权利。市民政局起诉后,7月13日,该案开庭审理,潜江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7月15日,法院判决撤销陈某对小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潜江市救助管理站为小乐的监护人。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至此,这起跨越三省、六部门联动办理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

综合保护为孩子撑起蓝天

“小乐因遭受监护侵害陷入困境,我们要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为她提供综合保护。”承办检察官表示。

日前,潜江市检察院依照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小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推动民政部门尽快将小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障范围;联合潜江市公安局解决了小乐的户口登记、入学、就医等问题;对接潜江市妇联,联系该市心阳社会服务中心争取针对困境儿童开展的“童享阳光”助学项目;关注小乐的心理健康,委派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进行定期跟进与回访,为小乐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救助保障。

“我们要以此案的办理经验为依托,以点带面,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工作长效机制,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妥善监护和照料。”潜江市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龙珊珊说。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王柳 熊思娟)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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