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办理故事|重庆三分院:织牢农村食品安全防护网
时间:2021-09-13  作者:满宁 刘炜 舒静婷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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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三小两市场”

重庆三分院:织牢农村食品安全防护网

检察官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抽样检测。

“小伙子,娃儿喜欢吃红苹果,帮我老太婆也测一下有没得农药残留啊。”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单位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科普大篷车开进当地一家农贸市场,李奶奶用背篓背着小孙子,也来到食品快速检测台前。

在基层乡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如何让市场监管有效延伸到镇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织牢农村食品安全全链条防护网?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辖区两级院以10份检察建议打通监管的“最后一公里”。

“农村场镇上的散装麻辣鱼、怪味胡豆香得很,但都看不到生产日期,夹心面包都发霉了……”今年1月,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武隆区、丰都县部分市人大代表反映,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存在隐忧,希望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我院办理的一起销售过期大米的案件,经过追踪来源,显示为涪陵区某农贸市场流出。”武隆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报告的一条线索,也从侧面印证了人大代表的担忧。

今年5月,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辖区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乡(镇)村超市(商店)食品安全公益诉讼集中巡查活动。“依托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重点围绕无证经营、农药残留超标、食品(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四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重庆市检察院三分院副检察长蒋春晓说。

检察官在集中巡查中发现,部分乡(镇)村超市(商店)和农贸市场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销售过期食品、私自加贴不知名外文标签和图案混淆视听、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共涉及75种食品、农产品。

“管啥子过不过期哦,我吃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出过事。”6月,该院和涪陵区检察院组成联合巡查小组到某农贸市场,对副食店、水果店和蔬菜店进行抽查,当地村民的一句话引起检察官们的警觉。

“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普遍不强,这里的食品安全问题更易被忽视。”该院检察三部主任李廷明分析,农村食品销售的经营主体主要集中于“三小两市场”,即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农村集市、农贸市场,“商户面积小、人数多、摊位散,市场监管难度大,监管触角难以延伸到每个经营点”。

结合落实重庆市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该院于7月向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现场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从加大查处力度、督促健全制度和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整改,管好产销、流通、消费三环节,守护好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

“开展大巡查以来,我们共组织两级检察院干警100余人次,巡查19场次,巡查超市、商铺、农贸市场150余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进行行政磋商2件,整改效果正逐步显现。”李廷明介绍。

据了解,收到检察建议后,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拉网式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63人次,检查各类食品销售主体2407家,抽查食品273个批次,责令改正57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件,罚没金额达9.75万元。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35件,罚款11.13万元,增设34个12315消费者维权服务站。

此外,武隆区检察院还与当地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作的意见》,促进城乡食药品监管“接轨”,守护农村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记者满宁 通讯员刘炜 舒静婷)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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