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公益|小学前的“大石头”成了红色教育示范点
时间:2021-09-02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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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大石头,这是烈士纪念碑!”2021年6月30日,在曹县孔道口村的村办小学前,我和同事参加完孔庆嘉烈士纪念碑亭的复建揭幕仪式,正准备对周边村民进行回访时,几个孩子主动围过来,叽叽喳喳地向我们说着他们村里的大英雄孔庆嘉烈士的故事。

孔庆嘉是曹县早期党组织的创始人,曹县农民运动的先驱。1931年4月5日,孔庆嘉在济南“四五”惨案中牺牲,年仅26岁。后来,在孔庆嘉的故乡、曹县孔道口村,当地百姓自发筹款,在村办小学门口立起了一块“孔庆嘉烈士纪念碑”,供后人瞻仰。2012年5月,该纪念碑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如今,看着清晰篆刻着烈士生平的碑文和眼前孩子们的一张张笑脸,我的思绪忍不住又回到了第一次看到这块纪念碑的那天。那时的纪念碑,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叔叔,你们围着这块大石头干什么?这上面的字都看不清了!”2021年初,我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在孔庆嘉烈士纪念碑前,一个孩子的话让我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知道,这可不是一块普通的大石头。

我和同事经调查发现,孔庆嘉烈士纪念碑的碑石已然陈旧,纪念碑表面划痕严重,记载英烈事迹的文字大部分都无法识别,纪念碑周围缺少防护措施,甚至被附近的孩子当成了大石头而随意攀爬、乱涂乱画。

“得知爷爷的噩耗后,奶奶为了能给爷爷留个全尸,把家里的地几乎都卖了,换了800块银圆,把他从济南带回曹县安葬。这些银圆在当时是一笔巨款,但奶奶义无反顾地这样做。她并不知道爷爷是共产党,但她相信爷爷是在做正义的事业。”孔庆嘉烈士的孙子孔学军谈及往事,眼眸中闪着泪光。

英烈的事迹不能被遗忘!我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依法向曹县文化旅游局和纪念碑所在街道办事处等职能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孔庆嘉烈士纪念碑的修缮、维护和管理,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环境。

随后,我院又主动与曹县文化旅游局对接,就争取修缮资金、完善修缮方案及共同开展保护革命纪念设施的宣传教育等后续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形成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的合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曹县文化旅游局和当地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曹县文化旅游局积极向县财政申请了资金,邀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纪念碑碑亭保护设计方案,并修建了保护碑亭和防护栏;当地街道办事处联合县教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勉励他们爱护烈士纪念设施,报效祖国。

“向孔庆嘉烈士纪念碑鞠躬!”6月30日,孔庆嘉烈士纪念碑亭复建揭幕仪式顺利举行,我和当地党政干部、烈士后人、群众共100余人见证了这一时刻。目前,纪念碑亭已被列入曹县红色教育示范点。

如今的烈士纪念碑焕然一新,如同一座高大的火炬守护在村办小学门前,每日面对着欢声笑语的孩子、安居乐业的百姓。我想,这不正是无数革命先烈为之奋斗一生的美好愿景吗?

(口述:山东省曹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赵同友 整理: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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