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院建设进行时|江苏南通:“检技融合”推动办案能力和质效双提升
时间:2021-08-19  作者:陆天琦 鞠丽 王颖利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消失的”数据化身指控犯罪利器

江苏南通:“检技融合”推动办案能力和质效双提升

本报讯(通讯员陆天琦 鞠丽 王颖利)还原和提取犯罪嫌疑人删除的手机聊天记录,从数百万条电子数据中找到“漏网之鱼”,鉴别电子数据是否被篡改……在江苏南通,检察机关通过建立电子数据实验室,构建以电子数据为中心的指控证明体系,实现“检技融合”,促进办案能力和质效双提升。

“这座实验室具有完整的手机和计算机取证及分析功能,是数据向证据转化的‘必经之地’。”近日,南通市检察院信息技术部主任陈蓓介绍,在硬件配置上,电子数据实验室已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未来还可以根据需要优化升级。

据了解,2018年,南通市检察机关率先在该省建立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开启“高精尖”专业化办案、研究模式。数年司法实践表明,电子证据是金融网络犯罪定罪量刑的关键,其搜集、固定难度很大。为破解难题,今年初,南通市检察院联合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在研究基地建立电子数据实验室。

该电子数据实验室分为受理预检区、存储介质取证区、手机数据取证区、网络及云平台取证区、综合分析区、案件讨论区等六个功能区域,配备专业设备,通过完整性校验、针对性提取、高质效审查、关联性筛选等流程,使电子数据在案件审查和自行补充侦查中起到关键作用。

今年4月,崇川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侵占案时,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前,删除了手机中所有的微信、短信等通讯记录,导致该案缺少了指控犯罪的关键证据。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全面翻供,律师亦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借助技术手段陆续恢复了部分电子数据,但对于证明全部六起犯罪事实来说,稍显薄弱。

对此,承办检察官将自行补充侦查取证需求告知本院技术部门。技术人员依托该院电子数据实验室,对犯罪嫌疑人手机型号和系统进行全面分析后,对手机数据进行恢复和提取,共恢复各项手机数据188万余条,出具了鉴定报告,并及时转化为法庭可采信的证据。该份电子证据客观记录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公安机关证据形成互补,形成了完整的电子证据锁链。

当检察官亮出这些“消失的”证据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他承认所犯罪行,主动提出全额退赃,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目前,该案已成功起诉。

该实验室自运行以来,已辅助办理案件27件128人,完成手机取证130余部,计算机取证38台,分析硬盘、U盘20余块。

此外,技术团队成员实行“专兼结合”,除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干警外,各业务部门均抽调检察干警进行专项培训,通过实案训练、课题研究、考察交流,深化多渠道培训机制,组建一体化技术辅助办案队伍。

金融网络犯罪办案团队是电子实验室的“常客”,该团队成功办理邹某等20余人网络虚假荐股诈骗案、孙某洗钱案等系列重大复杂案件,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团队负责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网络犯罪检察人才。

[责任编辑: 朱玲]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