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强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
时间:2021-08-19  作者:卢金增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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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卢金增)8月17日,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研究部署山东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

刘家义指出,中共中央专门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各部门、全省政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深远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刘家义要求,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凝聚贯彻落实《意见》的合力。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强支持保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刘家义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要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参加会议并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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