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英模|这是我们的“精神高地”——追记延陵卫军
时间:2021-08-10  作者:刘立新 连丽娟 王天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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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的“精神高地”

——追记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检察官延陵卫军

走进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延陵卫军的办公桌上还摆放着她写的最后一本办案笔记,但是笔记本的主人,却再也回不来了。

今年2月25日,延陵卫军冒雪去提审,途中不慎摔倒致右手骨折。为了尽快返回工作岗位,她选择手术治疗,不料术后突发大面积肺栓塞,于3月7日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4岁。

36年检察生涯,她办理了1149起刑事案件和128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年公诉科长经历,她承担起全院4826起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在去世后不久,她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平安英雄”。“她的座位我们会原封不动地保存下去,这是我们的‘精神高地’。”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安新生说。

同事心中的“定海神针”

“延陵在,我放心!”提起延陵卫军,“靠得住”是安新生用得最多的词汇。

2011年冬天,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公安干警抓获一起入室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并在其住处搜查出30余部手机和大量财物。面对讯问,黄某说:“我懂法,你现在只能认定我偷了6000块钱,最多判两年我就出来了。”民警认为黄某可能是个惯犯,但苦于找不到其他证据。

“办案靠的是证据,不是情绪。”公安民警蔡艳君至今对延陵卫军的这句话记忆犹新。提前介入侦查后,延陵卫军通过认真审查,发现前期侦查中忽略了一名证人,遂立即联系办案民警补充了这份关键证言,证实黄某破窗入室并以暴力威胁被害人的事实,将案件以盗窃罪和抢劫罪提起公诉,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从书记员到检察官,“潜心做事、力求极致”是延陵卫军被同事公认的标签。“她特别敢啃、善啃疑难复杂的‘硬骨头’,是大家心中的‘定海神针’。”多年的老搭档、红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丽霞说。

2014年,延陵卫军带领该院专案组参与办理轰动一时的“皇家一号”案件,负责29名主要被告人的审查起诉工作,但在前期侦查中,有证据支撑的组织卖淫事实仅有13起。在随后的200多天里,延陵卫军带领专案组把近50箱、摞满半间屋子的证据材料一件件梳理出来,终于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同时,她还提出以“分账记录”为核心的“四对照”证据认定模式,制作出详细的对案证据表格,缩短了查找和固定每一起犯罪证据的时间,最终认定了1600多起组织卖淫犯罪事实,并获得法庭认可,2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年轻人用她的标准要求自己

担任公诉科长期间,该院每一起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都需要延陵卫军把关,11年间,她从未懈怠。不知不觉间,年轻人也都开始用这位老大姐的作风和标准来要求自己。

现在已是红旗区检察院一部副主任的樊紫娟还记得2013年的一起案件。刘某涉嫌盗窃、抢劫、强奸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樊紫娟认为没有任何问题。延陵卫军看过后,却发现了一个被忽略的细节:“这个案子从情节上看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应当提交市院起诉。”

在延陵卫军的指导下,樊紫娟将案件报送新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从那以后,不管什么案子我都会多看一看、多想一想,确保不出现任何疏漏。”

红旗区法院刑庭庭长张东峰说,红旗区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一直排在全市法院前列,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延陵卫军和她带出的这支高素质办案团队。

因办案与延陵卫军结识的一位红旗公安分局民警回忆说:“在红旗分局工作的那几年,我成了红旗区检察院的常客,经常跟延陵大姐讨论法律问题。这些场景常常浮现在脑海,我觉得她并没有真的离开,下一刻就会出现在我面前。”

临终前最后一个电话是和同事商讨案情

6月8日,70岁的王大爷特地赶到红旗区检察院,打听到延陵卫军的安葬地,献上了一束鲜花。

2018年12月,王大爷到药店给常年卧病的老伴买药,售货员介绍铁皮石斛对治病有效,但一盒石斛3000元。对于依靠微薄退休工资生活的他来说难以支付,在药店外徘徊许久后,他趁售货员不注意,偷偷藏进包里一盒。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延陵卫军专程来到王大爷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向他的老伴询问病情。考虑到王大爷一家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主动投案自首、退赃,并积极道歉获得药店谅解,延陵卫军决定对该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她常说,基层检察机关办案任务重,但不能因此把自己当作办案流水线上的螺丝钉,在长年的重复工作中变得冷漠麻木。“我们所办理的每起案件,不仅连着民心,还检验着我们对法律的忠诚和对责任的担当。”

红旗区检察院检察官周方给记者讲了这样一起案件,货车司机周某交通肇事造成一名被害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当周方信心满满地把起诉书初稿拿给延陵卫军时,她只说了一句话:“咱俩一起去趟他家。”

在走访中,他们了解到周某从小父母双亡,生活十分艰难,好不容易贷款买了辆货车跑运输,没想到却出了事故。主动投案自首后,周某把车低价变卖,连同家里不多的积蓄一起赔偿给被害人家属,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他还为被害人守了三天灵,最终取得对方家属的谅解。

“对该案正常起诉在法律上没问题,但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延陵卫军在与周方讨论案件时说,“交通肇事本身是过失犯罪,周某已经尽全力弥补过失,也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如果一诉了之,他今后的生计就断了。为他留一线希望,人生可能会发生根本改变。”

最终,该院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拿到决定书后,周某专程来到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深深鞠了一躬:“检察官的良苦用心,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延陵卫军的生活很简朴,检服是她几十年最爱的服装,最奢侈的化妆品是一瓶杏仁蜜。在她的世界里,办案才是天大的事儿。即使在住院期间,她也不忘正在办理的一起金融案件。“延陵科长临终前打出去的最后一个电话,是在和我商讨案情。”同事李劲草说。

清明节那天,李劲草专门去拜祭了延陵卫军。谈起那起金融案件,她眼里含着热泪:“科长,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一切进展顺利,您放心!”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连丽娟 王天润)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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