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治深壹度》|前夫的债务要我还?
时间:2021-08-07  作者:  来源:央视《法治深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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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与张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妻子何某是中学教师,丈夫张某经营煤炭生意。因生意需资金周转,张某向魏某前后借了35万元。后由于煤炭价格下跌和经营不善,张某借的这笔钱没能如期归还。魏某多次催债无果后起诉张某,可张某仍不还款。官司缠身加上负债累累,何某与张某离婚。离婚一年后,何某忽然背上了前夫欠下的35万元债务,成为了“被执行人”,工资也被冻结了。这对于月收入仅5000元的何某来说如同晴天霹雳。在两次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被驳回之后,何某向检察机关申请了监督。

这笔债务究竟算不算共同债务,法院又能否追加何某为前夫债务的被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到陆续发布的通知与司法解释,“夫妻共债”的认定跟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在实体法的不断变化下,执行中又有更多问题涌现。经过检察官们的讨论,在本案中,法院未经过审判程序就追加被执行人的行为存在“审执不分”的问题,侵害了何某的诉权。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之下,法院对追加的裁定予以撤销。

本期《法治深壹度》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为您详细解读为何司法中一定要做到“审执分离”。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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