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固始:检察建议促凤凰湖黑臭水体整治
时间:2021-07-29  作者:刘立新 吴晓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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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凤凰湖就是脏乱差的代名词,现在治理好了,早上围绕着湖边骑行得劲的很!”7月15日,在凤凰湖畔,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偶遇骑行的孙先生,孙先生忍不住感慨道。

凤凰湖的变化得益于固始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今年3月该案被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阵痛:清水湖变“臭水湖”

凤凰湖,是固始县城区最大的人工湖,所在公园是该县四大主要休闲场所之一。三年前的凤凰湖,还是“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然而,到了2020年3月,固始县检察院不断接到群众反映:凤凰湖水体污染严重,臭气难闻。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前去走访时,果然在凤凰湖旁看到了不和谐的一幕:湖面上漂浮着大片生活垃圾,沿湖有多个污水直排口正汩汩地朝湖里排着脏水,湖边未及时清理的腐烂水生植物随处可见,整个湖面死气沉沉。偶尔路过的居民都是捂着鼻子匆忙逃离。凤凰湖竟成了“臭水湖”。

2020年4月15日,固始县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该院联合环保部门对凤凰湖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相关指标均远远超出标准值,水生态已丧失自我净化功能,属劣五类水体。结合现场勘察、询问和调取的文件资料查明,凤凰湖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导致水体大面积污染和富营养化。

同时,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调查中还发现,2019年该处环境治理项目已经立项,但一直未能启动。固始县检察院决定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守护父老乡亲一方水土。

破茧:艰难查明“病因”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如今我们的凤凰湖‘生病’了,那个曾经被周边3万多群众深爱过的‘圣地’病入膏肓,‘救治’凤凰湖迫在眉睫。”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罗明海说。

为了查明“病因”,检察官连续数日穿街走巷,挨家挨户调查走访;顶着恶臭,不顾蚊蝇叮咬,艰难地到湖中取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凤凰湖的“病因”终于找到了:由于周边群众随意丢弃垃圾、周边餐饮单位污水直排、周边小区开发商和城市管理局交接不完善等各种原因,导致凤凰湖长期无人治理,成了“没娘要的孩子”。

2020年4月22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城市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快凤凰湖黑臭水体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蝶变:凤凰湖里清波归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县委政府进行汇报。县政府组织城市管理、环保、凤凰湖所属的番城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对以该湖为中心的黑臭水体及周边30余亩水环境进行了综合研判,提出解决对策,并重新启动了两年前对该地区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项目,这一涉及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的民生工程终于落地,遭受污染的凤凰湖正式步入整改重造阶段。”时任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夏吉学说。

2020年6月24日,凤凰湖及周边区域各条块治理项目启动。办案人员多次实地跟进、紧盯工程进展。终于,黑臭水体全面清理并排空完毕,湖边原陈旧设施全部拆除。城市管理局还排查处理周边排污口及其他污染源30多处,清除了6万方淤泥,移栽绿化树木796棵。今年3月,景观坝、健身步道等工程也全面完成并向社会开放。

夏季来临,万物勃发,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凤凰湖,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花明柳绿之景:碧波荡漾,鱼翔浅底,湖边散步、游玩、健身的人来来往往,个个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就是司法为民的初心吗?”该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朱卫东说。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吴晓军)

(原标题:凤凰湖蝶变记)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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