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两副鞋垫
时间:2021-07-14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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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爷的案子已经审结了半年,但每次看到大爷的老伴亲手绣的鞋垫,想起两位老人家质朴而真诚的感谢,我对检察官这份职业充满了骄傲。

被骡子踢伤,十年未获赔偿

七十多岁的王大爷和张明(化名)住在一个村,张明家养了两头骡子。2009年11月,出于生产需要,王大爷从张明家买了一头骡子。没想到,王大爷赶着骡子往外走时,张明家另一头骡子一直尾随,还把王大爷踢伤了,导致王大爷两根肋骨骨折,右肾裂伤被摘除。在医药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大爷将张明告上了法庭。

2010年,法院作出了判决,判令张明赔偿王大爷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17745.46元。由于张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付,王大爷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然而法院经过多方调查,没能查到张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往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法院执行毫无进展,王大爷一直没有拿到钱。无奈之下,2020年10月,王大爷来到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接手案件后,考虑到王大爷年龄较大,又身患疾病,经过王大爷同意,我们直接去王大爷家里了解情况。在略显拥挤的房间里,一见到我们,王大爷就激动起来,开始倾诉生活的不易——王大爷和老伴都年老体衰,没有办法工作。儿子因为疫情影响已经失业,儿媳也没有工作,小孙子还在上学,全家都依赖王大爷每月3000块的退休金度日。而王大爷除本案给身体造成的伤害外,因为年轻时以挖煤为业,还落下尘肺病,每月需要购买固定药物,生活难以为继。

“我这一辈子,没干过什么坏事,这次向你们申请监督,也只是想要回我们该拿的。十多年了,我一分钱没拿到,生活实在太难了……”王大爷越说越委屈,还抹起了眼泪。

听着王大爷的诉说,我们心里也十分难受。执行监督案件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非常多见,如果法院因此无法执行也不是什么过错。能不能帮到王大爷,我们的心里也没有把握。

一份裁定书打破“无财产可供执行”僵局

回到院里,我又仔仔细细把案件材料审查一遍,发现了一份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裁定书。原来,王大爷在2019年曾向二中院申请过督促执行,法院在裁定书里也对王大爷作出了回复。裁定书里写明:房山区法院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现被执行人张明名下有银行存款,并采取了冻结措施。然而,在我们与王大爷谈话中,王大爷并未提及该笔款项。我们迅速联系王大爷核实情况,但王大爷称法院未发还给他任何执行款。

法院执行存在问题吗?我们依据卷宗中张明的身份信息向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调取了他的账户信息,发现其邮政储蓄银行卡于2019年11月14日被房山区法院冻结,并于2020年1月6日被法院扣划19753元,被冻结存款余额为10882.05元;农业银行卡在2019年11月被房山区法院冻结,并于2020年1月3日被法院扣划21792元,目前该账号被冻结存款余额为2.54元。上述冻结、扣划金额共计52429.59元,而该笔款项并没有相关发还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法院未及时将已经扣划的执行款发放给王大爷,违反法律规定,又对已冻结款项长达六个月不采取执行措施,属于怠于履职。

一针一线都是对检察工作的认可

掌握了切实的情况后,我们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发还申请人相关款项。法院收到建议后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回复并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内容,将款项发还给了王大爷。

5万多元钱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不是多大的数额,但对于王大爷一家来说,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再次来到王大爷家回访时,王大爷原来愁绪满布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王大爷的老伴儿颤巍巍地拿出两副自己绣的鞋垫,拉着检察官的手说道:“我们没什么能表达心意的,这两副鞋垫是我亲手绣的,希望你们不要嫌弃。”

再三推脱之后,经不住王大爷一家的热情,我们收下了鞋垫。其实,怎么可能会“嫌弃”呢?鞋垫上的一针一线都是当事人对我们检察工作的认可,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而这也是我们从事检察工作的初心。

(讲述人: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侯士芳 本报见习记者崔晓丽/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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