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以更高站位推动制度全面适用
时间:2021-06-22  作者:沈静芳 贺铁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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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贺铁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印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全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大会一致同意这个报告,认为全区检察机关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为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审议意见提出,内蒙古检察机关要以更高站位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加大制度适用力度,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实现全面精准适用的整体效能和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能。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释法说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接受度和认可度,营造制度适用的良好氛围。要以更实举措提升量刑建议水平。检察机关要会同公安机关、法院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案件,推动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模式,切实提升办案效率。要主动与法院细化量刑标准,准确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要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完善不起诉决定与后续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要以更强协作形成执法司法工作合力,以更大力度强化值班律师权利保障。检察机关要依法维护值班律师诉讼权利,探索建立律师和检察官协商量刑建议制度。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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