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英模|努力寻找公平正义“最优解”
时间:2021-06-18  作者:卢志坚 汪彦 许一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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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寻找公平正义“最优解”

——记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个人、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思雪

李思雪(左)和同事一起去企业走访。

李思雪(右)和同事一起讨论案件。

“办案时心中有大局,有格局”“办案非常严谨,逻辑体系非常严密,我们平时都喜欢向她请教”“业务水平高、表达能力强、特别敬业,在她身上能够看到法律人的信仰”……这是和李思雪接触过的领导和同事们对她的评价。

作为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挑清瘦、戴着黑框眼镜、看似文弱的李思雪已经在基层检察岗位上耕耘了13年,她始终坚持着寻找公平正义“最优解”的信念,先后办理了大大小小700余件案件,收获了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等荣誉,成为全省最年轻的首批入额检察官,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哪怕是个小案,也不能小看”

“一开始只想去反贪查贪官,没想到能在刑事检察岗位上找到自己的价值。”从会计专业毕业的李思雪坦言,当她13年前旁听庭审,看到院里的同事站在法庭上说出“我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那一刻,她坚定了公诉席就是自己努力的方向:一年内通过司法考试,参加全国全省业务竞赛,在办案一线不断积蓄“能量”。

2015年4月,一起盗窃案分到了李思雪手上,涉案金额小,犯罪事实简单,这起“小案子”看似可以快速办理,但是两份赃物发还清单引起了她的注意,被害人的认领签字笔迹不连贯,很明显是有人仿写的。李思雪立即找到被害人进行询问和辨认,被害人称根本没领过赃物,甚至扣押的赃物都不是他们的物品。李思雪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同时要求查清赃物的实际失主、发还被盗物品,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起诉并判决。2016年5月,该案被评为江苏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例。

“我们基层院受理的大部分是小案,但哪怕是小案,也不能小看,因为每个刑事案件的认定和处罚往往关系到一个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一点点失误都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李思雪办案时特别注重细节,而这个习惯最初的形成却让她至今难忘。

那是十年前,也是李思雪独立办案的第二年,她受理了一件妨害公务致人轻微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说公务人员执法时既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告知身份,公务人员却说当时告知了身份,由于当时没有配备执法记录仪,证据出现了“一对一”的状况,案件汇报到检察长那儿,检察长突然问,“当时的执法船有没有标志?公务人员有没有穿制服?”“船没有标志”,李思雪立刻回答道,但是关于穿没穿制服的问题,她迟疑了,“应该是没穿。”

检察长没说话,而是翻起了卷宗,很快就找到了一张被折叠起来的被害人身穿制服头上有血的照片。“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李思雪回忆道,因为当时胆子小,对于交通肇事、伤害等伤情鉴定的照片都不敢细看,虽然这个案件最终依法办理完毕,但办案的过程却深深地印在了心底,“案件无大小之分,只有证据充分与否之分,公诉人就是要以充分的证据来指控犯罪,这样才能找到公正的解答。”

坚持以专业判断得出“最优解”

2016年,李思雪作为江苏检察机关3名参赛队员之一参加全国竞赛,3人均摘得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李思雪更多的是反思其中的失误。

考试中,一道是否批准逮捕的案例题成为绝大多数选手的“滑铁卢”,她纠结很久,给出了意见,却还是与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正确答案大相径庭。“面对复杂的情形,必须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这个案件让李思雪一直受益匪浅。

2019年5月的一天,李思雪提前介入了一起发生在某高校的2死3伤的重大案件。这是一起在校生斗殴事件,因涉及少数民族、学生、正当防卫等多个敏感词,案件很快就被发布到了网上,到底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正当防卫,网上对此争议很大,不少人将之与此前的“昆山反杀案”进行比对,相关新闻的点击量当天就超过了1亿。

李思雪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3条引证固证的意见,还和侦查人员一起查看现场监控、整理在场证人的言词证据,还原当时现场的情况。“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现场是否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等方面来看,这个案件和‘昆山反杀案’并不相同。”李思雪根据查明的情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办案时我们要关注舆论,但是不能被舆论左右。”

最终,该案以犯罪嫌疑人防卫过当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并由公安发出警情通报,网上的舆论很快得到平息。

“办案时经常有种走独木桥的感觉,但作为检察官,如果不能作出公正、专业的判断,其实就是没有担当,就对不起检察官这个称谓。”近年来,李思雪一直是院里的办案“大户”,2018年,她担任院里的扫黑办主任,先后对20人次改变定性,作出监督决定11次,全部得到判决采纳。

不做司法“流水线”上的机械人

“公诉的案子永远办不完,批捕的案子永远走不开。”这是刑事检察部门的真实写照。在李思雪看来,在基层一线最要警惕的就是把自己当成司法“流水线”上的机械人,只考虑就案办案,不考虑如何达到案件的最佳效果。

2019年12月3日,在李思雪的主持下,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柏某、吴某和徐某三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经历了一年多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2018年9月,吴某和徐某受亲戚张某的委托,为了装修沐浴房的事情一起去找柏某,结果双方发生争吵,互相推搡,经鉴定柏某轻伤一级,徐某轻伤二级。

“轻伤害案件没有必要让双方结成仇家,而且一判刑,双方家庭都会受到影响,是不是可以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双方和解?”李思雪受理案件后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这个念头和侦查人员一说,他们就直摇头,他们觉得双方都坚持不认罪,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绝对是难上加难。”

再难也要上。“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双方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你是不怕坐牢,可是你有没有考虑你的孩子……”李思雪耐心的释法说理让柏某慢慢改变了态度。接着,她又找来张某一起去做吴某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还说服张某为吴某支付赔偿金,吴某当即表示认罪认罚。案件调解了6个半月,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不仅自己在办案中追求极致,李思雪也以自己的行动影响着身边人,她整理归纳出338个诉讼监督要点提示,供其他检察官参考;她制作的《审查逮捕意见》模板,一直是院里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办案必用的参照文书;每次淮安参加全省检察业务竞赛,她都把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参赛技巧分享给参赛选手……

“能和大家一起共同向着公平公正的目标迈进,这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李思雪说道。

(本报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汪彦 许一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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