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英模|梅玫:用十八年的坚守诠释爱
时间:2021-05-31  作者:李春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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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十八年的坚守诠释爱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梅玫

在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初次见到“梅姐”梅玫,“亲切感”三个字一下子就出现在记者的脑海里。

从检18年,全国模范检察官、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梅玫和同事们一起创办了家喻户晓的“莎姐”团队,见证了重庆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更给十万余名孩子送去了温暖和希望。

如今,“梅姐”已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许多孩子们心中良师益友的代名词,是国家未检检察官的形象代言人。

孩子们信任的“梅姐”

2003年,梅玫考入检察院,成为一名未检检察官。

2021年,是梅玫坚守在未检部门一线岗位的第18年。此时,她不再是当年那个初出茅庐的毕业生,已成为十万余名孩子们心中值得信任的“莎姐”检察官。

“那时候,检察院还没有专门的未检机构,我们和其他部门的检察官一起办公,既要处理其他工作又要开展未检部门的业务。”梅玫回忆道。

后来,未检工作不断砥砺前行、创新发展,梅姐和同事们一起创建了在重庆乃至全国都家喻户晓的“莎姐”团队。亲切感,也是孩子们对梅玫最多的评价。有些和爸爸妈妈没办法吐露的心事,都可以告诉她。

可她,在那些犯了错的孩子眼中又是威严的。不同于面对未成年人被害人时的柔声细语,对犯了错的孩子,她总是很严厉。“孩子们有时会怕我。”梅玫说。

虽然严厉,但她的付出,孩子们都记在心里。

“梅姐你好,见字如面。”在大渡口区检察院一楼的未检工作区,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封封信件。这些信,都是孩子们从监所寄给梅玫的。

“你这么多年如一日地付出着,真的让我很敬佩也很感慨。梅姐,你这样一个与我素不相识的人,都能对我这么好,为我付出这么多,我还有什么理由去犯罪呢……”在众多封来信中,不同稚嫩的字体诉说着不同的情绪,有忏悔,有求助,有感谢,还有关心……

“很多年前办的案子,孩子早就长大了,但他们还是会时不时和我联系,说一下近况。”梅玫告诉记者。

不仅仅是孩子们,家长们也很信任梅姐。

“我常常半夜接到孩子家长的电话,说小孩不听话,要我帮忙劝劝。”梅玫说,不管是办案还是去学校上课,未检工作不会随着案子或者课程的结束而结束,帮助会一直持续,“这也是未检工作的特点。”

“心中有光,才能向阳而生。”成为未检检察官这前半生,梅姐一直在给孩子们带去美好和希望。

努力做“全能选手”

“莎姐”团队曾两次登上央视新闻,三次被写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全国两会期间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热议的“热词”。

15年来,梅玫和同事们与“莎姐”共同成长,构建起未成年人一体化综合司法保护体系。

接受记者采访时,梅玫正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这个案子是老师和同学在‘莎姐’云平台上反映的。”梅玫告诉记者,“莎姐”团队的检察官去讲法治课时详细了解情况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最终在外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莎姐’云平台功能很全面,也是获取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之一……”坐在记者对面,梅玫认真介绍起未检工作中的创新举措。

已经在未检岗位坚守了18年的梅姐,似乎有用不完的热情和爱意。这让梅玫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未检检察官的同时,也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检察官”等众多荣誉。

谁能想到,各种荣誉拿到“手软”的梅姐,其实也有自己的烦恼和小沮丧。“最开始的烦恼来自于‘不捕不诉’决定之后,如何和侦查部门的同事沟通。”梅玫告诉记者,有的孩子违法犯罪的情节比较轻微,本着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的原则,她会在经过详细调查之后,提请院里作出不捕不诉,进行社区矫正的处罚。

“最开始的时候,侦查部门的同事会问我,怎么有把握这个孩子不再犯呢?”梅玫说,以真心换真心,孩子们几乎没让她失望过。

而现在,梅玫的烦恼是如何快速提升专业办案能力。

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意味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都由未检部门办理。

这对于一直专攻未检业务的梅玫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四大检察’的业务一定要全面掌握,才能真正办理好未检案件。”虽已众多荣誉傍身,但梅玫身上看不到一点懈怠。

不断壮大的“莎姐”团队

最初创建的“莎姐”团队,只有7人。随着“莎姐”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目前“莎姐”已经发展为由416名“莎姐”检察官、1500余名来自社会各界的“莎姐”志愿者组成的大团队。

团队创建之初,梅玫带领同事精心策划,把办理过的真实案例编绘成图文并茂的《莎姐讲故事》,并设立了“莎姐”热线、“莎姐”信箱、“莎姐”谈心室等,让“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内容与范围不断拓展,逐渐形成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违法犯罪预防和全民普法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慢慢地,“莎姐”的名气不止于检察机关知晓,已经闻名全国。

这些年,梅玫和“莎姐”们一道讲过很多次法治课,受众超过10万余人。她还担任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倡导成立了“莎姐”校园法律社团,深受师生欢迎。

“当我看到孩子们能区分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故意伤害;从随意的文书写作到严谨地运用法言法语;他们编排的法治情景剧《冲动的惩罚》在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这一路的付出,我觉得都值得。”每周二下班后,梅玫都会去社团指导孩子们开展活动,带着他们看法治电影、举办辩论赛、编排法治情景剧。看到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梅玫心中不仅充满了欣慰,也收获了满满的成就感。

“陪伴着孩子们从学习法律的参与者转变为法治教育实施者,我领悟到了张军检察长说的‘给孩子们上好法治课,就是建设中国法治的未来’。”梅玫说。

“学生都喜欢梅玫,都喜欢叫她‘梅姐’。”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德育主任宋卉说,孩子们都十分信任梅姐,很多孩子积极申请加入社团,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开阔视野。

不仅孩子们喜欢梅玫,领导同事们对她的评价也都很高。

“她是我们的骄傲。”大渡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轶这样评价梅玫。

说起梅玫的专业能力,李轶竖起大拇指。在他看来,梅玫是一个心中有大爱的未检人。“有时候常常是舍小家顾大家,未检工作是和孩子打交道,比较考验个人协调和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能力,她总是能完成得非常妥当。”

“未检部门的工作量不少,但跟梅姐在一起总是很快乐。”该院检察官助理陈鹏宇告诉记者,梅玫办理未检案件时,总是会想得很周到,这一点对她影响很深。“哪怕是一个小对话,梅姐也会反复琢磨,怎么说才能和孩子更好地沟通,更快地建立信任。”

“我也想像梅姐一样,在这个岗位上一直坚守,给孩子们带去更多的光和热。”陈鹏宇说。

(本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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