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时代精神|踔厉奋发,再还一片锦绣蜀地
时间:2021-05-25  作者:刘志远 郑智 曹颖频 唐诗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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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时代精神”大型系列报道·走进四川汶川

踔厉奋发,再还一片锦绣蜀地

汶川县检察院干警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

有这样一个时刻,属于全中国的记忆,它是沉重的,却饱含浴火重生的希望;有这样一个地方,汇聚全民族的力量,它曾是悲怆的,但如今巍然挺立、生命向阳生长。

5·12,汶川。从满目疮痍的灾区,到欣欣向荣的热土,13年的重建发展,一个山河壮美的家园奇迹重生,一群顽强不屈的人们勇毅前行。

淬炼时代精神——小案不小办为民初心代代相传

“大地撕裂、房倾屋塌……危难时刻,共产党员第一时间加入抗震救灾突击队、抢险队,用生命守护生命,用行动践行为民初心……”5月12日,在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家国情怀书院,汶川县检察院干警们围坐在一起,聆听四川省抗震救灾模范、汶川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力讲述13年前抗震救灾的难忘经历。

地震发生时,孙力带领汶川县检察院9人突击队,经过6天徒步跋涉,穿越60公里岷江峡谷滑坡飞石地带,抵达重灾区漩口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震后,在全员投入救灾工作的同时,检察干警们用身边材料搭起了帐篷,建起了临时办公点。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没有超期办理一起案件,在地震发生后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10件22人,赴松潘县、成都市温江区异地出庭支持公诉12件27人,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办案正常化,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灾难冲击下,艰苦环境里,坚守职责、为民担当,这里检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更淬炼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难、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抗震救灾精神。13年来,汶川从灾难中新生,在废墟中重建。抗震救灾精神也在汶川检察人心中淬炼升华,引领他们爱民担当,守土尽责,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助力汶川健康发展。

如今的汶川,民居白墙青瓦,校园书声琅琅,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甜樱桃、脆李子、香杏子通过电商网络销往全国各地;精品民宿、生态旅游、红色教育基地把青山绿水变成了家门口的“诗与远方”。

时代在变,使命不变。山河变迁,初心不改。“新时代的汶川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发展变化,抗震救灾精神也在新时代的检察人心中有了全新的注解——关注群众期盼,小案不小办。”汶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玉梅说。

2017年5月28日,都汶高速映秀隧道施工导致交通堵塞,当地樱桃滞销。为减少损失,部分果农将樱桃运至县城禁止摆摊地段销售,其间,部分果农与前来劝导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情绪激动并发生打砸警车、殴打执法人员等情况。

案发后,汶川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认真分析案情后认为,该案部分犯罪嫌疑人是情绪失控的果农和不明真相起哄闹事的围观群众,主观恶性小、参与程度低,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建议公安机关不移送审查起诉。对其余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再次细致梳理,对其中参与程度相对较低、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赔偿积极的果农作出罪轻不起诉决定,对其中煽动、积极实施滋事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震慑犯罪与保护果农合法利益同等重要。”该案办结后,检察干警们又自觉当起了“田间地头”的检察人,他们结合办案送法入户,开展了涉农维权、食药安全、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主题的法治宣传,让果农们种下法治的种子,收获致富的果子。

如同保护果农权益一样,近年来,汶川县检察院把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督促犯罪分子全额赔偿;深入交通肇事案了解案件背后情况,向被害人子女开展司法救助;促成故意伤害案中的邻里达成和解,耐心释法说理化解双方矛盾……关注群众期盼,终得群众认可。该院也因此获评“四川省检察机关群众最信任的检察集体”。

重启美丽家园——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晚上7点,正是汶川县映秀镇的杨云刚最忙碌的时候,他和妻子经营的小饭馆宾客满座,热闹非凡;与此同时,北川县擂鼓镇吉娜羌寨的朱碧华也已经来到广场带领大伙儿跳“莎朗舞”,和姐妹们为游客唱祝酒歌。

走在当年的重灾区,一个个新村点缀在青山绿水间,一幢幢高楼鳞次栉比,一座座厂房在工业园区里拔地而起……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汶川灾后重建与发展振兴打开了全新局面,汶川检察人也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全力服务汶川生态经济区建设,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汶川地势较低水资源丰富,主流河道常年冲积带来砂石,加之地震山体垮塌和震后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岷江两岸形成丰富的砂石资源。灾后重建以来,对砂石的需求量急剧上升,砂石价格不断上涨。受利益驱使,部分企业非法采砂、违规开采和个人偷挖滥挖情况频发。

“砂石资源是重要国有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能够为生产建设助力,反之则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汶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李文贵向记者介绍,对此,汶川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助力开展砂石行业专项整治。

2018年4月,汶川县检察院接到映秀镇3家砂石企业非法开采的线索。经走访查明,3家砂石企业违规偷排废水,造成岷江支流渔子溪河水污染严重;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砂石作业灰尘随风飘扬,污染大气环境;未办理采砂许可证,无序滥采乱采,不仅造成国有矿产资源直接损失,还有可能破坏地质结构,引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为此,汶川县检察院分别向未依法履职的3家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岷江流域生态环境。3家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即刻开展整改工作,责令3家企业停止非法采砂行为,对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

根据检察建议,汶川县委县政府研究制订了砂石资源利用及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对全县范围内不符合规范的43家砂石企业进行整治,完成场地补植复绿复垦工作。同时,整合县镇村各级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全面加强常态化巡查监管,建设岷江流域生态保护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岸线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监管,确保国有资源“颗粒归仓”。

曾经山河有痕,如今涅槃重生。汶川检察人更懂得美丽家园和绿水青山来之不易,近年来,他们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公益诉讼案件40件,参与构建岷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联盟并签订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筑牢长江经济带上游绿色发展的生态屏障。设立草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联络站,为保护汶川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牵头建立阿坝州首个生态环境保护“补植复绿”基地,用“检察蓝”守护“汶川绿”。

新生磅礴力量——用心用情守护祖国花朵灿烂绽放

“孩子,快抓住妈妈的手。去天堂的路,太黑了。妈妈怕你碰了头,快抓紧妈妈的手,让妈妈陪你走。”

“妈妈,怕。天堂的路太黑,我看不见你的手。自从,倒塌的墙,把阳光夺走,我再也看不见,你柔情的眸”……

这是一首为汶川地震中死去孩子们所作的诗,它展示在5·12汶川特大地震震中纪念馆一面普普通通的墙上,但经过它的悼念者无不静默哀悼、泪流满面。回忆起那场灾难,“快救孩子”是人们最悲切的呼喊,散落在残垣瓦砾间的书包、铅笔、书本是最不忍触碰的画面。

孩子,是未来,是希望。对经历过地震撕扯的汶川检察人来说,这句话有着特殊的分量,它是守护祖国花朵美丽绽放的责任与担当,是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这片沃土的初心与执着。

“刑事案件不应成为涉案未成年人走向毁灭的站台。”为了让每一个身处困境的孩子走出阴霾,汶川未检团队对每起案件,从询问讯问到思想教育,从法律宣传到帮教监督,都倾注极大的心血。2018年10月,一场难忘的“云端送法”经历让汶川县未检检察官们记忆犹新。为了督促一起交通肇事案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检察官们走进深山寻找他们的家。因地处偏远,途中山路断裂,干警们爬了几个小时的山路,靠着打听摸索,找到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家长听了检察官的监护建议后,感动地说:“感谢检察机关排除万难,挽救‘云端的孩子’。”

正是带着这样的信念,近年来,汶川县检察院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化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等严重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结合汶川实际和羌族特色,创立“格桑梅朵之爱·云朵”汶川未检品牌,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深化“检校合作”,组织学生、老师在该院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开展常态化观摩教育,已接待23批次,700余人;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与其他政法部门、教育部门会签制度文件,着力助推汶川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完善……

今日汶川,像灿烂的孩子一样,不屈的土地绽放美丽花朵,怒放的生命重燃生活希望。灾难伤痛慢慢平复,民族精神深入骨髓。前方的路,一切可期,汶川检察人也将一如既往不辱使命、冲锋在前,立足检察职能再还人间一个锦绣巴蜀。

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 奋力启航检察新征程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冯键

13年前,面对突如其来的汶川特大地震,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四川人民用鲜血和生命铸就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难、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十三载战胜灾难、涅槃重生的历程,也是坚定理想信念、提振精神力量的历程,抗震救灾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激励着四川检察人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职能,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中诠释检察担当。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国家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检察机关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书写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答卷,感悟精神伟力、汲取奋进力量尤为重要。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四川省检察机关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高质量履职中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矢志不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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