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时代精神|红歌,红嫂,红色传承
时间:2021-05-21  作者:孙丽 卢金增 邰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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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时代精神”大型系列报道·走进山东临沂

红歌,红嫂,红色传承

沂南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开展“断卡”普法宣传,护好百姓钱袋子。 李元成摄

“人人(那个)都说(哎)沂蒙山好,沂蒙(那个)山上(哎)好风光。青山(那个)绿水(哎)多好看,风吹(那个)草低(哎)见牛羊……

沿着蜿蜒的山路,记者登上了位于蒙山第三高峰望海楼东麓的《沂蒙山小调》诞生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薛庄镇白石屋村。1940年,《沂蒙山小调》就诞生在这里。在过去的80多年里,这首歌被几代歌唱家反复传唱,成了沂蒙山的代名词。

“沂蒙检察人,都是听着沂蒙革命故事、唱着沂蒙红歌长大的,红色基因早已深入我们的血液和骨髓。”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钦杰告诉记者,“更为欣喜的是,我发现这种红色种子已经在一代代检察官心里扎根、开花、结果。”

锦旗上绣着10个大字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山东时深情指出,山东是革命老区,有着光荣传统,军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的沂蒙精神,与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要不断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发扬光大。

临沂市委书记王安德认为,“沂蒙精神是党爱民、军爱民,党首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人民求解放谋幸福,然后才有了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无私奉献,才有了‘最后一口粮当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这样感天动地的革命事迹。”

4月27日,任虹郡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开庭,王钦杰出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临沂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任虹郡等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刑罚。

据了解,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威胁、暴力等手段,垄断建筑市场,插手民间纠纷,欺压、残害群众,共实施寻衅滋事61起、强迫交易11起。800多户村民被强行收取建房“管理费”、50余户村民被强占土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临沂市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先后与侦查人员召开专题座谈会8次,补充案卷材料100余册。2020年7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专案组克服被告人人数多、案情复杂、组织成员“零口供”的困难,严格细致审查证据,仅用一个半月的时间提起公诉,三天内顺利完成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办案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促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堵漏建制。

在临沭县检察院,记者看到一面锦旗,上面绣着10个大字:“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锦旗背后是11名农民工的故事。

事情回溯到5年前。王某明等人承揽了某产业园区一项装修工程。工程结束后,该公司欠王某明等人共计1.7万元工程款,一直未结清。2020年8月,王某明等11名农民工向临沭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在检察机关帮助下讨回工钱。

临沭县检察院受理王某明等人的申请监督后,依法履行调查核实权,查明该建筑公司拖欠王某明等人工程款达5年之久的事实。

为尽快帮农民工要回工程款,临沭县检察院依托该院在工商联设立的检察工作站,联系到欠薪的建筑公司,并联合县住建部门、工商联、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向双方当事人现场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2天内帮助11名农民追回了拖欠5年的“血汗钱”。

那眼神里有感激也有信赖

整个革命战争时期,沂蒙地区先后发生大小战斗4000多场,当时沂蒙根据地420万人,有120万人拥军支前、21.4万人参军参战、10.5万名烈士血洒疆场。仅孟良崮战役期间,随军民兵、民工就达90万人,沂蒙人民用毫无保留的奉献诠释了什么是沂蒙精神。

今年春节前,费县检察院女检察官王继春在办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中,发现邸某仅分得2500元的共同财产折款,还要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义务,而四间平房、六间配房等都作为婚前财产被判给前夫王某。离婚后,母子三人借住废弃危房,大儿子体弱多病,小儿子因交不起学费面临辍学。邸某对生活渐渐失去信心,面临崩溃边缘。

王继春办理该案后,仔细审查案情,遍访街坊邻居,获得充分证据,向上级院提请抗诉。并多次与王某沟通,获得王某的理解和配合,让邸某得到应有的房屋和补偿。事后,邸某找到王继春,动情地说:“俺娘仨这辈子也不会忘记检察院的好心人。”

王继春从事检察工作已经29年了,办理过大大小小1500余起案件。但她始终忘不了当初邸某感谢她时的那个眼神,那眼神里有感激也有信赖。

王继春不是个例。在沂蒙检察队伍中,光是“女神天团”就有15个,比如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红嫂检察官团队、兰陵县检察院春蕾团队、沂水县检察院青葵志愿者团队、费县检察院暖阳工作室、莒南县检察院紫藤花开法治宣讲团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单位,郯城县检察院创新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融检察”工作新模式,获山东省检察工作创新一等奖。出台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11条措施,编发民营企业法律文书参考手册,成立民营企业检察服务团……郯城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去郯城县某建材公司调研企业合规试点时,该公司负责人十分感慨地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据介绍,该企业因涉案被郯城县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机关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帮助企业做好合规管理,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企业经营效益良好,2020年克服疫情影响,年收入破亿元,纳税近700万元。

打造公益诉讼“临沂样本”

逶迤绵延八百里的蒙山山脉,除了海拔1156米的山东第二高峰——龟蒙顶,还有峰峦叠嶂的七十二崮。发源于其间的溪流数不胜数,它们在高高低低的落差中汇集而下,最终形成了无数浩荡磅礴的大河。

今日沂蒙的绿水青山是无数革命先烈和英雄的沂蒙儿女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如何才能保护好她?这是全体沂蒙检察官们给自己出的一道难题,而且这道题一解就是五年。

作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单位,临沂市检察院不仅想办法解决问题,还主动查找问题。费县检察院一名检察官上班途中路过许家崖水库时,发现有村民围库建坝,违法排污,养殖的饲料、漂浮的死鱼随处可见。职业敏感让她意识到这里的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她迅速回院作了汇报。

费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走遍100余里的水库外围,历经20余天的调查取证,依法分别向费县水利局、许家崖水库管理处以及相关乡镇发送了检察建议。由于职责交叉,整改效果滞后,该院遂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时任县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成立整改小组,限期整改。

该院检察官们靠前推动,跟进监督,直到对非法围坝集中爆破。这一拆违历时40天,用工1200余人次,清除违章水坝27处,共计2900余米,彻底解决了水库内私自采砂、私自养殖、违法排污等问题,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反响。该案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临沂市和兰山区两级检察院连续两年开展“为蓝天助力,与河(湖、林)长同行”检察专项行动,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65件451人,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9件。针对柳青河流域污染问题,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开展沿河巡查和实地勘查,发出检察建议55件,督促取缔和整改污染源158个。

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12棵100年以上树龄的古树长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向有关责任部门送达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检察建议,并跟进督促整改,实现了检察建议“落地生根”,确保古树名木“老有所养”……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及临沂市委原主要领导同志分别对临沂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批示肯定,并在该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部署会议上做了专题介绍,被誉为公益诉讼工作的“临沂样本”。

(本报记者孙丽 卢金增 邰筐)

传承“沂蒙精神” 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勇

山东是革命老区,有着光荣传统。军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铸就的“沂蒙精神”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

当前,山东省检察机关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以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为抓手,通过走访群众、公开听证、普法宣传、志愿服务、专项治理等方式,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群众最期待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重点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事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实际行动,进一步弘扬传承新时代“沂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已确定的30项为民办实事任务措施的落实落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在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中,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山东检察铁军,以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山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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