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学史力行,以“更强自觉”追求“更优成效”
时间:2021-05-20  作者:徐日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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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全国检察机关“学史力行”专题报道之一

学史力行,以“更强自觉”追求“更优成效”

历史,总是给人谋事成事的智慧,给人奋进攀登的力量。特殊的年份、关键的节点尤为如此。

在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一场旨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党史学习教育在神州大地火热铺开。

——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要体现在“学史力行”上。

——用扎实履职,把学习党史、教育整顿的目的效果落到实处,确保两手抓、两促进。

——让广大检察干警从党的伟大历程中汲取力量,把党的绝对领导、党的事业、党的初心使命变成检察办案的政治标准。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之初,最高检党组一系列具体清晰的指令便直达基层。

重在力行,如何力行?两手抓、两促进如何促进?记者采访发现,各级检察机关正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工作能力水平的“磨刀石”、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的动力源,以更强的检察自觉担当体现学习教育的更优成效。

坚定理想信念,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

“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论述学习党史的重要性。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怎样的现实紧迫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一语破的——当前,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检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还有许多跟不上、不适应的地方,绝不能“身体”进入新时代,“思想和行动”还停留在过去。学党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检察机关来说就是一场自我革命!

首都是祖国的“心脏”、全国的“四个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首都检察工作做得如何,在整个检察系统起着风向标的作用。

“讲政治要有更严要求,抓业务要有更高标准,强素质要有更实举措。”最高检党组日前对首都检察如何做到“更强政治自觉要落在更优业务成效上”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强调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有首都意识,努力做到案件质量效果最优。

今年1月至4月,北京检察机关业务数量指标上升明显,办理“四大检察”案件32646件,办结22622件,同比分别上升61.1%和105.5%;质效指标态势向好,“四大检察”案件办结率为69.29%,同比上升14.98个百分点。

这些办案数据,是北京市检察院第十二检察部主任张伟和同事们最新统计出来的。张伟分析认为,办案质效向好的背后,是首都检察人坚定理想信念,在履职中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生动实践。

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一座历经百年风雨通体红砖的小楼傲然矗立。因与北京大学的渊源以及红色的外观,人们亲切地称之为“北大红楼”。

张伟上班途经北大红楼都会不自觉地望上几眼。“北大红楼留下了毛泽东、李大钊、陈独秀、邓中夏等一批探寻救国救民真理的先驱者的不朽足迹,同时也激荡着无数爱国青年为救国奔走的呐喊声。”

“与革命先驱相比,无数爱国青年的名字没有载入史册,但后人并不会忘记这个群体,他们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爱国、奉献的精神内涵,值得我们静下心来感受、学习。”作为案件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张伟说,案管部门虽然不像业务部门那样在办案一线“冲锋陷阵”,却时刻发挥着“业务工作的办公厅”的作用,像百年前那些为国奔走的爱国青年一样,心甘情愿、无私奉献,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业务管理的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北大红楼是五四精神的重要发源地,五四先辈们敢为人先的精神令人感奋,作为首都检察机关的一员,更要聚焦首善之区定位、坚持首善标准要求,以‘率先示范,立标杆、树旗帜’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精神气质,在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中做他人未做之事、做好他人没有做好之事。”参观过北大红楼的北京市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田野同样感触至深。

“上小学的时候,就从课本中学习过毛泽东同志的《为人民服务》,那时还难以深刻领会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如今在我看来,将‘为人民服务’落实在检察工作中,就是做到公平正义、司法为民。”重温《为人民服务》等一系列光辉著作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石磊对“为人民服务”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普通刑事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百姓身边,虽然案值和影响可能都不大,但每个案件的办理都关系到涉案当事人的人生,对他和他的家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石磊说,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期待实体的公平正义,更希望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因此每一名检察官都应当有勇气和担当,为经手的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负责,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反复、空转,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正是在“求极致”标准的作用下,今年1月至4月,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率、自行补充侦查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同比显著上升,刑事检察“案-件比”同比明显下降。与此同时,记录报告过问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三个规定”填报数量大幅跃升,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得以持续涵养。

为民办实事,“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

5月13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邹庄村,察看村容村貌,他对村民们说,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守的是人民的心。

“人民检察为人民!扎实做好日常检察工作实际上就是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之初,最高检党组就用最朴素的语言道出了“学史力行”的落脚点。

今年3月,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与江西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以“云视频”形式联合开展“回顾党史检史、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江西省瑞金市委党校高级讲师王俊峰在中央苏区党史辅导报告中,重点讲解了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无论是长征时期‘半条被子’的故事,还是抗日战争时期沂蒙红嫂用乳汁救八路军战士的故事,抑或是解放战争时期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淮海战役胜利的故事,都成为加深我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理解的‘活教材’。”最高检案管办案件统计信息管理处副处长郑成方动情地说。

在对今年第一季度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时,郑成方自觉从百姓视角看问题,“更加注重对网络类犯罪、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等办案数据的分析,便于业务部门掌握侵害群众利益的发案点,把握检察为民的着力点;更加注重拓展业务数据发布的广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更加注重探析办案数据的深度,便于群众明晰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郑成方统计时发现,今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亮点数据非常多——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9084件,同比上升65.4%;检察机关已办结14228件,同比上升12.8%。

支持起诉9679件,同比上升2.5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7482件,同比上升2.3倍。

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371件,同比上升29.6%,有效防止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不仅体现在刑事案件中,而且更多体现在民事案件里,办案检察官要时刻怀揣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刻情感去干事业。”山东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艳说,民事检察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史力行,实干为民,民事检察官决不能让群众利益受损。

办案力度体现为民温度。山东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以监督准、质量高、效果好为具体办案目标,各项业务指标均呈上升趋势。今年1月至4月,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895件,同比上升74.41%,其中,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案件2290件,同比上升52.97%;提出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760件,同比上升40.74%;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48件,同比上升69.66%;支持起诉1624件,同比上升154.55%。

记者了解到,除了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同样可圈可点。今年以来,行政检察社会知晓度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案件数量也随之提升,尤其是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发现的案件数量上升幅度更大。

4月13日,一件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杨某向广东省肇庆市检察院赠送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并提交撤回行政抗诉申请书。这名当事人感谢办案人员用心用情化解行政纠纷,承诺撤回监督申请,息诉罢访。

“人民群众对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的意见,应当成为行政检察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广东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林祎珣说,行政检察监督部门更应该在办案中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传承共产党人不畏艰苦的韧劲和善作善成的毅力,敢于接“最烫手的山芋”、挑“最沉重的担子”,通过耐心细致审查每一个案件,尽最大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以务实的态度和精神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进而提升行政检察的影响力。

今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部署开展了“学史力行,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程序之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化解行政争议173件。

记者注意到,各地检察机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努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真正把“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实落细——

福建省检察机关把办实事开新局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志。3月底,福建省检察院列出19个“检察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要求把实事办实办好,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江西省检察机关聚焦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高空抛物、坠物专项整治及城市窨井盖问题等专项治理。

山东省检察机关主动下沉网格,变“等群众上门”为“送服务上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截至4月底,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300余场次,解决群众身边问题1900余件。

革命精神代代传,公益诉讼守护“红色精神家园”

红色资源蕴藏着“党史密码”,一砖一瓦铭刻着党的奋斗历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宝贵财富,红色基地已成为党员和群众自觉向往的“学习打卡地”。

然而,当前仍有一批红色资源面临着受损的风险:一些红色遗址遗迹保护缺失;部分无名烈士陵园墓地遭到破坏;红色历史研究不足,英烈生平事迹宣介不足……

2020年底,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一块设立于1991年的战斗纪念碑,因年久失修濒于危境。滨湖区检察院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进了纪念碑修葺一新。

除此碑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党史遗址被破坏、损毁、侵占?依托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党史遗址和革命纪念设施还能提供哪些保护?一系列问题让滨湖区检察院主管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委会专职委员彭德文陷入了思考。

滨湖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智慧分析系统输入关键词“史志”检索,发现无锡市共有118处党史遗址、纪念设施等。经向无锡市检察院汇报后,滨湖区检察院开展了无锡市党史遗址及纪念设施公益调查和保护专项行动,历时两个多月,“按图索骥”,逐一探访。

“无锡地区党史遗址、纪念设施总体保存良好,但还存在一些历史原貌受损、原址迁移异地、拆建挪作他用、教育功能弱化等问题,如武南新四军留守会议旧址、中共太滆工委活动中心纪念地等年久失修,部分已坍塌,百姓反映强烈。”彭德文告诉记者,部分党史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不到位,主要是缺乏法律保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明、保障经费不充足等因素造成的。

彭德文认为,对红色印迹的保护,既要着眼于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个案的保护,更要推动职能部门对红色印迹重新调查,建章立制,形成红色印迹保护的长效机制。为此,该院向无锡市检察院专题汇报调查情况,市检察院分析研究,形成了《关于我市党史遗址保护情况的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得到了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并推动了全市范围新一轮的“红色遗迹”保护工作。

创业艰难百战多。为了新中国的成立,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在祖国大地留下了浴血奋战的“红色足迹”,而这些红色资源也激励着后来人奋发有为、砥砺奋进。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相继开展了党史遗址保护行动,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拭亮被蒙尘的“红色遗迹”:湖南省检察院近日与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文物局印发《联合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英雄烈士权益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力度;四川省旺苍县检察院近日针对红军城工农剧团、红四方面军第三十一军军部旧址消防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向东河镇政府、县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

“各地检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助力保障红色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发挥应有作用,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近日,最高检下发《关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为守护红色资源助力。

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的人,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学史力行,检察机关努力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思考、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件检察工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贡献更高水平的检察力量。

(本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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