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场听证会化解了三起纠纷
时间:2021-05-14  作者:刘钊颖 郑博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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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们之间也没有多大的矛盾,可是对方公司的处理态度让我咽不下这口气,无论如何我都要讨个公道。”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这场听证会有什么特别之处呢?参加听证的检察官朱虹介绍,这一场听证会为3起案件纠纷画上了句号。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1月,肖某来到海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通过他提交的材料和讲述,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这名老人与两家公司的纠葛。

2017年5月,肖某从北京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休,并在这家公司办理退休证明。但是,当他向该公司申请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时,却被拒绝。该公司认为,肖某从2006年到2017年间一直在四川自贡分公司工作。在此期间,肖某一直从自贡分公司领取工资,北京公司与肖某不存在劳动关系,这笔费用应由自贡分公司来承担。肖某联系自贡分公司时被告知,肖某的社保一直由北京公司缴纳,应由社保缴纳公司支付。

反复与两方协商无果后,肖某选择了用法律的手段维权。

2019年6月,肖某以北京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该公司双倍补发工资并向其一次性支付独生子女费为由,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以肖某请求事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肖某向海淀区法院提起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诉求。经审理,法院以肖某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肖某没有放弃,又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起诉书,要求法院确认他与北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其身体、精神损失费。法院审理后确认了肖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肖某要求赔偿身体、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2020年12月,肖某申请再审,被再审法院驳回。

就这样,肖某带着厚厚的材料和满腹怨愤找到检察院。

朱虹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听完肖某的述说,仔细查阅卷宗后,朱虹心里沉甸甸的。朱虹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院的裁决并没有错误,也就是说,申诉人的监督申请不可能得到支持。

但是,在和肖某反复沟通中,朱虹了解到,肖某认为依照法律规定,自己有权在退休时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就是这个问题,成为肖某解不开的“疙瘩”。

这也引起朱虹反思:如果只是简单地驳回申诉,申诉人会相信并服从吗?申诉人和公司之间的矛盾能够得到解决吗?

独生子女奖励的相关政策,朱虹起初并不了解。为此,她查阅北京市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规定,走访了海淀区卫生健康、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当面咨询涉及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发放的相关要求和政策。

经了解,按照北京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发放一次性奖励,总计也就几千元。为了这区区几千元,公司和肖某几次对簿公堂,值得吗?

经过与公司有关部门人员交流,朱虹了解到,其实公司也憋着一股劲:既然闹到了法院,就让法院来判吧。有关诉讼的事宜,都由公司的法务和代理律师来处理。

4月6日,朱虹和区卫健委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这家公司,将相关政策告知公司负责人,并当面交流。

公司一次次被老员工告到法院,对公司的社会形象影响很大,不能只从法律是非的角度考量——朱虹的这个观点,赢得公司负责人的认可。

同时,朱虹还贴心地告诉企业,税务部门对于企业支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将这笔支出列入企业开支,抵扣企业所得税。这进一步促成了公司态度的转变,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与肖某沟通解决问题。随后,朱虹将此消息转达肖某,肖某也表示愿意与公司和解。

如果能促成双方坐到一起,当面把事情说清楚,更有助于矛盾的化解。海淀区检察院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公开听证是一种有效的形式。

经过协调筹备,公开听证会近日召开了。除了案件双方,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卫健委负责人及律师参加。

事情说清了,心气理顺了,听证取得了令各方满意的结果——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当场向肖某支付了独生子女奖励,肖某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书。

(本报见习记者刘钊颖 记者郑博超)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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