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大检察|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自行补充侦查澄清醉驾案事实疑点
时间:2021-05-07  作者:沈静芳 格根托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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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为何没有“快办”

呼和浩特新城:自行补充侦查澄清醉驾案事实疑点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格根托亚)“特别谢谢您,不错过一个细节,让我没有因危险驾驶罪留下人生污点……”近日,一通特殊的电话,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带来意外的温暖。

2020年12月23日,新城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看似普通的危险驾驶案。本应“简案快办”,但检察官在详细阅卷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在讯问笔录中反映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醉酒驾车的地点是在其居住小区内,便对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犯罪事实产生质疑。

考虑到小区是否属于封闭式管理影响该案罪与非罪的认定,承办检察官特地在讯问中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犯罪嫌疑人表示,他居住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案发前他正在家中喝酒时,接到请他挪车的电话。下楼挪动车辆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发生剐蹭事故,对方因此报警。

为查证犯罪嫌疑人的辩解是否属实,2020年12月29日,承办检察官和技术人员前往犯罪嫌疑人居住小区进行实地查看,围绕关键证据自行补充侦查。通过拍照取证、调取情况说明、小区物业证实,最终确认该小区确属封闭式管理,行人及来往车辆都需刷卡进出。

2020年12月31日,经该院检委会讨论,最终认定该案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车辆地点为封闭式管理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称的道路,其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不起诉。

今年1月6日,新城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决定送至各方,1月13日,公安机关正式撤销案件。由于此前犯罪嫌疑人的驾照已被吊销,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协调下,其驾照已经恢复。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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