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区:做深做实党史学习教育“动作”
时间:2021-04-30  作者:李立峰 高纯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重庆合川:做实规定动作 创新自选动作

做深做实党史学习教育“动作”

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

讨论交流党史学习感悟和体会 张培森摄

“发自内心爱党史,用心用情学党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紧密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每名干警4本必读书和6本参考书

“原著原文,原汁原味,最有营养。要把4本必读书、6本参考书作为‘案头书’,逐字逐句读,原原本本读,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3月15日,合川区检察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洪广对“学什么”“怎么学”提出具体要求,这次会上确定了4本必读书和6本参考书。

“一本300页的书,每天读30页,十天就可读完。”为压实学习责任,该院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方式,制定了学习10本书的具体计划。同时,建立起学习考勤、随机抽查制度,确保各项安排落地落实。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该院一名青年干警告诉记者,原以为理论书籍读起来很枯燥,但其实不然。“特别是总书记的讲话和论述,富有文采,很接地气。像‘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稍不注意就可能蒙尘褪色,久不滋养就会枯萎’这些话语,让人越读越有意思,越读越感兴趣。”

截至4月21日,该院召开党组会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4次,5个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14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发扬了革命传统,补足了精神之钙。

组织专题讲座、走访红色基地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谨、系统完备,核心内容体现在‘11个坚持’上……

3月24日,该院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梁红霞为全体干警讲授《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让干警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据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宇介绍,3月份以来,该院已邀请3名专家为干警作辅导报告,还组织观看讲座视频1次,切实推动了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同时,院领导结合学习,为干警讲党课3次。

“对最高检、重庆市检察院、合川区统一组织的讲座,我们组织干警认真参加。同时,对因办案、出差不能当天参加的同志及时组织补课。”唐宇说。

“一件件珍贵文物,一幅幅精彩展板,再现了抗战期间中共中央南方局在重庆8年的艰苦奋斗历程,让我深受触动。”3月24日,参观完红岩革命纪念馆,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黄子君分享了自己的体会和感悟,“公益诉讼处在探索发展阶段,许多疑难复杂问题需要解决。相比其他条线,我们经常在外面跑,风吹日晒,有时还要在臭水沟、垃圾场等脏乱臭环境下调查取证。这些工作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不怕困难,在奋斗中行稳致远。”

“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唐宇介绍,今年3月以来,该院组织各支部走进红岩革命纪念馆、聂荣臻元帅陈列室等红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效激发了干警爱党爱国敬业奉献的精神力量。

为确保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该院规定了“三个一”举措,即参观前集体学习相关资料、参观期间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后组织讨论交流。

作为该院第一党支部的一分子,杨洪广参加了党支部“缅怀先烈学党史 坚守初心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在合川金子沱武装起义纪念场馆内,他带领支部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

向英雄模范和身边典型学习

“在我们党100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视死如归的革命烈士、一大批顽强奋斗的英雄人物、一大批忘我奉献的先进模范。”

据唐宇介绍,在谋划党史学习教育时,该院坚持知行合一、学做结合,把学英雄模范和学身边典型结合起来,引领干警向英雄模范那样坚守、像英雄模范那样奋斗,把非凡的英雄精神体现在本职岗位上。

一方面,学英雄模范。启动“重温经典·汲取力量”活动,组织观看电影《建党伟业》《平安中国之守护者》,开展“我心目中的英雄模范”主题沙龙,重温雷锋、王杰、毛相林等英模事迹,积极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

另一方面,学身边典型。开展“跟班先进·见贤思齐”活动,8名青年干警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检察业务能手称号的干警“手拉手”结对子。年轻干警曾茂是该院2017年底入职的一名检察官助理,与她结对的是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优秀共产党员、第一届重庆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刘永宏。

这次“跟班先进·见贤思齐”活动,曾茂跟着师傅刘永宏学习。她深有体会地说:“优秀是有来由的。刘永宏审查证据不放过任何瑕疵,制作文书不忽略一个标点,化解矛盾纠纷时又能体贴入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向他学习,严格要求自身,用心用情地去办准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政和。”

(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高纯)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