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开展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时间:2021-04-27  作者:吴贻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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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贻伙)记者从4月21日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在安徽芜湖举办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监督工作调研座谈活动上获悉,从今年4月中旬起至10月中旬,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在京津冀、广东大湾区、海南自贸区、成渝双城经济圈及该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请假管理及法律监督工作试点,以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2019年11月,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服刑人员请假难等问题,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签署了《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施行以来,四省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作为,努力破解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其间,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对四省市相关经验做法予以转发推广后,河北、辽宁、河南等地纷纷借鉴四省市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此基础上,第五检察厅组织北京、天津、河北等11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于今年底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项工作。

各试点单位将试点工作列入今年重要工作任务清单,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有规划、分步骤开展试点,各试点省份可选择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或确定部分基层检察院为试点院。同时要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与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协调沟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联系和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试点工作结束后,第五检察厅将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在全国推广的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中医医院急诊内科、老年病科主任张荣珍应邀参加调研座谈活动。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和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沪苏浙皖及11个试点省份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芜湖市工商联负责同志等参加上述活动。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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