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天津津南区:讲授“企业家不可不知的刑事法律风险”法治讲座
时间:2021-04-19  作者:陶强 侯闯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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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企业家如何防范刑事犯罪风险,避免卷入刑事诉讼而遭受经济损失……”近日,在天津某铜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厅,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正在为来自本地的金属包装行业数十名企业家、企业高管讲授题为“企业家不可不知的刑事法律风险”法治讲座。

这堂法治讲座,源于前不久发生的一起天津金属包装行业内两名民企老板斗殴伤害案。天津某铜制品有限公司老板黄某,与同业的另一家民企老板白某,因货款交付数额和期限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撕打,造成白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至津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走访调查,了解到他们是天津金属包装行业细分市场仅有的两家企业,他们之间既有合作又有竞争,年纳税额合计在数百万元以上。黄某案发后,他企业的员工人心惶惶,加之一直存在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让企业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办案检察官在综合考虑黄某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基础上,依法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鉴于这两家企业合作经营关系,且事关行业发展,办案检察官召集这两家民企老板商谈民事部分解决方案。经过多次沟通耐心劝解,顺利促成了人身伤害的相关赔偿,也解决了双方的历史债务等问题,让两位老板言归于好。

不起诉的同时,津南区检察院还向黄某的企业制发了检察建议,帮助企业从建立现代企业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法治教育,规范财务制度规避金融风险等方面加强合规经营。

(本报记者陶强 通讯员侯闯)

(原标题:挥拳相向的俩老板携手创业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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