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无小事 警钟时刻响耳边
时间:2021-04-1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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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无小事 警钟时刻响耳边

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在宁明县明江镇洞廊村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宣讲、观看国家安全系列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本报记者邓铁军通讯员吴汪义摄

4月13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进校园活动。图为该院检察官向同学们讲解国家安全知识,帮助同学们养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本报通讯员吴晨光高兵摄

4月13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来到解放西路小学,结合典型案例,给同学们生动讲解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使同学们对国家安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代宛珈摄

拍个视频发发,为何被公诉

检察官提醒:部队营区切不可随意拍摄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靠大家……”4月14日上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干警来到辖区内的中盛城市广场,向市民发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资料,并现场讲述了该院刚刚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案件。

2020年11月27日,台州某演艺设备公司的负责人张伟(化名)承接了某部队演出舞台搭建部分工作。在部队营区施工期间,张伟见部队执勤人员从某军事掩体里移动某型军事装备。第一次近距离看到这样的场面,张伟既好奇又兴奋,明知在部队营区内应遵守禁止拍摄的保密要求,他仍然拿起手机摄录某型军事装备移动过程的清晰视频。

当晚6点,张伟利用剪辑软件对视频进行配乐加工,并发布到某短视频网络平台,引来不少网民浏览观看。当晚9点多,这段视频被部队执勤人员查获并责令予以删除。短短三个多小时,相关视频被46名网民点赞,被评论留言13条。经鉴定,张伟所拍摄的视频包含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

张伟案发后意识到自己偷拍行为的无知,向检察官坦言:自己因为好奇,脑子一热就拍了视频,就是想炫耀一下……结果没想到会涉嫌犯罪。

4月13日,张伟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真没想到,拍个视频发发,很普通的日常社交行为,还会涉及军事秘密触犯国家法律!”有市民感叹道。

“我国刑法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案中,张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出于好奇、炫耀心理拍摄部队军事装备并上传短视频网络平台,主观上并非出于获利或与海外组织有联系而恶意传播,但已危害国家安全,所以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检察官结合此案给市民们普法。

“微博、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网络平台已成为现代生活社交的主阵地,然而,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国家安全无小事,大家切不可随拍上传,让智能手机成为泄密窗口。”检察官提醒说。

(本报台州4月14日电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毛林飞 戴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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