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徐远冰、岳喜环:加强检察监督提升社区矫正质量
时间:2021-03-10  作者:李钰之 单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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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远冰代表

岳喜环代表

本报北京3月9日电(全媒体记者李钰之 见习记者单鸽)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这是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区矫正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提起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社会事务部咨询顾问徐远冰回想起了三年前的那次相遇。

彼时,徐远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受邀参加了对甘肃省检察工作的视察活动。在嘉峪关市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徐远冰代表了解到,社区矫正工作涉及接收报到、训诫谈话、教育培训、心理矫治等方方面面,繁杂且重要。

“通过与当地检察院沟通,我还了解到,检察官要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约谈,全面掌握监督情况和矫正对象教育改造情况,及时发现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徐远冰代表告诉记者,“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检察机关为了让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所作出的努力,也感受到了他们为了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的检察力量。”

与徐远冰代表不同,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州市泗城镇花园井社区党总支书记岳喜环来自基层社区,直接参与到了社区矫正评估工作中。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她告诉记者,当前社区矫正各项体制、机制、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社区矫正质量持续提升,但也存在着工作管理不规范、不严谨、不专业,矫正质量还不够高,法律威慑力不够等问题。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罪犯,如果达不到这个效果,也就偏离了法律的本来目的。”岳喜环代表说。

针对当前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岳喜环代表建议一方面组建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为社区矫正事业不断输入新鲜血液;另一方面,建议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所的沟通联系,比如,通过查阅台账、查询档案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健康状况、动态监管、学习情况及请销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并督促司法机关予以改正。

“如此一来,才能发挥各方的力量,共同把好社区矫正质量关,强化教育管理,让社区矫正对象尽早改造好。”岳喜环代表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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