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红兵委员、李大进委员建议把律师纳入同堂培训范围:推动同堂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时间:2021-03-08  作者:于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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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兵委员

李大进委员

本报北京3月7日电(全媒体记者于潇)“建议将律师纳入同堂培训的范围,在更大范围上推动同堂培训这项工作的开展。”本以为“同堂培训”是小话题,但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却不惜“小题大做”。在他看来,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开展同堂培训,推进律法、律检等律师与司法人员的良性互动,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积极举措。

“司法工作人员与律师,不仅可以成为同学,还可以互为师生。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应当与国家律师学院共商、共建、共享,在职业教育与业务培训方面加强互动。”吕红兵委员表示。

同堂培训,在最高检的培训工作中是经常出现的培训形式。围绕着一些热点问题,最高检邀请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一并参与,在学习培训当中,形成对于热点难点法律问题的共识,进而推进司法实践。

在吕红兵委员看来,同堂培训肇始于“三人谈”。

2019年11月18日至21日,最高检围绕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组织检法同堂培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现场传道解惑。醍醐灌顶、酣畅淋漓,是那场讲座给现场人员留下的印象。“其实,很多年前,张军检察长、姜伟副院长、田文昌律师就曾对刑法修改的重大前沿问题开展过‘三人谈’。自那时,这就是法律人的思想盛宴。”吕红兵委员说。

“当前,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共同体意识尚未完全形成、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尚不够切实充分、司法机关与律师队伍的合作深度有待强化等。”吕红兵委员表示,同堂培训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

“同堂培训,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培训形式。”全国政协委员、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的思考同样较为细致。“我认为,做好同堂培训的大文章,必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挑选什么样的话题。用现在的话来讲,大家都是业内人士,同堂培训的选题一定要‘干货满满’。”他表示,法律门类众多,行业跨度较大,理念与实践又不乏冲突,同堂培训的选题是确保培训效果的关键。

组织哪些人进行同堂培训,这是李大进委员关注的第二个问题。“培训的受众是谁?同堂培训的效果不能止于教室内的人,在什么范围内?如何传播?这也是影响同堂培训的重要因素。”李大进委员表示。

“一定要把律师纳入到同堂培训中,建议由相关部门统筹,推动同堂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地开展。”吕红兵委员建议。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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