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菲、赵超代表:“三个规定”给检察办案披上拒腐防变外衣
时间:2021-03-08  作者:于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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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菲代表

赵超代表

本报北京3月7日电(全媒体记者于潇)“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通过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包括我在内,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同这项规定。”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咸阳纺织集团一分厂纺部车间赵梦桃小组生产组长何菲向本报记者介绍了她对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认识。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在何菲代表看来,“三个规定”让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干预、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担心自己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何菲代表说,这就给检察办案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制度外衣,有力地帮助司法人员避免外部环境的干扰。

“对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履职办案而言,‘三个规定’就是制度支撑。可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何菲代表希望检察机关继续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久久为功,就一定能够实现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

“找不找都是一样的,过问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理。”作为一名来自民营经济领域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陕西步长集团董事长赵超对“三个规定”有着这样的认识。

“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期待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赵超代表说。

在赵超代表看来,依法履职办案更是检察公信力的根本之所在。落实“三个规定”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公正办理,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准确把握涉及民营经济法律政策界限,解决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后顾之忧。我为检察机关这项工作点赞!”赵超代表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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