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粤渝青四地代表讲述身边的检察扶贫故事:助力脱贫攻坚,检察担当可感可触
时间:2021-03-07  作者:谢文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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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慧代表

王全代表

何桂芳代表

夏吾卓玛代表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检察系统7名先进个人和2个先进集体受到表彰,这成为今年两会代表感兴趣的话题之一。采访中,来自北京、广东、重庆和青海团的4位全国人大代表,向记者讲述了身边的检察扶贫故事。

检察院帮他们解了春耕生产的燃眉之急

“我看报道了,受表彰的马庆海就是我们重庆人。”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桃花源街道天山堡村村委会主任冉慧代表快人快语,谈到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她说:“我非常了解。”

“酉阳县检察院对口帮扶了我们的大坂营村,检察官喻磊是大坂营村扶贫第一书记,带着村民养蜂、种药材;检察长廖万超就是我们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强后盾,遇到难事儿,他总会帮着解决。”冉慧代表说,在去年疫情防控期间,廖万超打电话问扶贫工作中有什么需求,当时正值春耕备耕时期,多名群众反映亟需春耕肥料:有的是老人腿脚不太方便,希望村里想办法帮忙购买肥料;有人担心集中去街上买肥料,会造成人员聚集。了解情况后,廖万超说检察机关可以提供帮助。第二天,酉阳县检察院就自筹经费,送来了化肥等农资物品。群众都说,检察院帮他们解了春耕生产的燃眉之急。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冉慧代表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像助力脱贫攻坚一样,继续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优势,守护好乡村振兴过程中的生态环境。

推动相关部门从源头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北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全代表这些年倾心打造北沟村的旅游产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成了他的心头大事。

“检察机关去年督促整治了废弃农资包装物污染,还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了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处置管理模式,效果不错。”王全代表提及的,是最高检不久前发布的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中的一例。虽然案发地在广西,但在王全代表看来,“绿色发展”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败,哪里都马虎不得。

办案过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服务的细节,给王全代表留下深刻印象。“检察机关在发送检察建议后,不仅督促落实,而且积极推动相关部门从源头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彰显了助力脱贫攻坚中的检察担当。”王全代表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强调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他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检察力量。

不砍树不挖地实现了铁皮石斛的人工种植

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山联村,曾是粤北一个典型的贫困村。“这里面积很大,有100多平方公里,竹、木资源十分丰富,然而大部分山林已划入生态林或水源保护区,在这里发展经济有一定难度。”担任村委会主任的何桂芳代表坦言,既要守护绿水青山,更要想办法把这些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为甩掉贫困村的“帽子”,他同挂职扶贫的连南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长黄令城共同商议因地制宜的扶贫产业。

“检察长经常提醒我们,这里树不能砍、生态地貌环境不能破坏,那就把‘花’种到树上试试。”何桂芳代表所说的“花”,是铁皮石斛。经过反复调研,他发现山联村的环境和气候非常适宜石斛生长。在多次尝试后,何桂芳代表成功将育好的石斛幼苗绑接到深山的树上,在既不砍树也不挖地的情况下,实现了铁皮石斛的人工种植。

去年全国两会上,何桂芳代表曾建议把少数民族自治县作为广东省发展特色林业经济重点县,给予特殊的扶持政策倾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这让他信心倍增。

“2019年种下的石斛存活率高达95%,发展趋势很好,预计两年后就能获得大丰收。”何桂芳代表说,黄令城检察长经常来石斛种植基地,关心了解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这也增强了我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勇气和信心。”

司法救助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关爱

来北京之前,青海省同仁市自来水公司职工夏吾卓玛代表特意到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看望了肢残患者阿某。既是慰问,也是想看看新闻报道的司法救助是不是真的落实了。

泽库县去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阿某在交通事故中失去了右脚。他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因为截肢无法劳动挣钱,全家人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阿某把交通肇事者告上法庭,索赔22万元。官司赢了,但是法院在执行阶段发现,肇事者实际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泽库县法院和检察院共同努力,最终为阿某申请到14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这个贫困家庭的燃眉之急。

看到新闻报道后,夏吾卓玛代表深有感触:“去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检察机关围绕这个工作大局,主动把司法救助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以贫困户为救助重点,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关爱。”

在走访调研中,夏吾卓玛代表注意到,许多藏民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了解,源于检察扶贫工作队的宣传。对此,她表示非常欣慰。她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通过办案救助困难群众,检察机关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到位!”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记者谢文英)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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