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以环委员:我们已经从试点工作中尝到了“甜头”
时间:2021-03-07  作者:杨波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杨波)“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时说,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深圳民营经济起步早、发展快,在全市企业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5%,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对深圳来说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我了解,最高检提出要做民营企业的‘老娘舅’,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视和担当。我们高度认同并表示衷心感谢。”吴以环告诉记者,在深圳,检察机关一直都非常重视民营经济保护工作,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财产权、率先出台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搭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平台外,还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企业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说起“老娘舅”既要真厚爱,也要真严管时,吴以环一下打开了话匣子。她说,去年3月,最高检选取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宝安区检察院开展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在调研中听说,有的企业通过合规建设,建立了反商业贿赂制度,并重启上市;有的排除了犯罪风险点,并进一步扩大生产。我们已经从试点工作中尝到了‘甜头’,社会各界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也充分认可、大力支持。”

采访中,吴以环对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在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的同时,要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非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保护好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二是牢固树立罪刑法定、平等保护理念,审慎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少捕慎押慎诉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四是继续推进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健全企业合规建设配套制度。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