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访谈|李永君:拿出老牛爬坡的拼劲 守护大美新疆长治久安
时间:2021-03-03  作者:何海燕 王冬  来源:正义网
【字体:  

拿出老牛爬坡的拼劲 守护大美新疆长治久安

——专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

3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接受了记者专访。访谈中,他详细介绍了新疆检察机关在检察战疫、强化民事监督、加强司法救助、开展“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手抓防控一手抓业务 夺取战疫办案“双佳绩”

记者: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新疆检察机关是如何做到战疫、办案“两手抓”的?

李永君: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新疆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夺取办案、战疫“双佳绩”的要求,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全区检察机关共派出6596人次参加抗疫工作,自治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先后3次带队督导100余天,854人连续300多个昼夜奋战在机场、车站等防疫一线。自治区检察院迅速出台检察环节涉疫办案规范,制定实施刑事、民行、公益诉讼检察3个“八条指导意见”,未成年人检察、信访申诉、服务保障复工复产3个“七条工作措施”。检察机关适时介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等涉疫刑事案件侦查,加强与公共卫生相关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医疗废物处理、哄抬药价等的监督检查。

我们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业务,取得了突出业绩。严打反恐精准把关,探索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的制度机制;扫黑除恶圆满收官,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326份;检察听证化解争端,举行听证案件212件;法律监督全面进步,“四大检察”业务连续翻番,有的还是十几倍增长;全区检察机关792名检察人员“访惠聚”驻村,40名第一书记、3589人次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新媒体建设获网民点赞,“@新疆检察”被誉为“最暖官微”,形成了新疆检察版“网络枫桥经验”,“e检阿克苏”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5个县级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喀什市检察院的木亚沙尔·麦麦提被授予“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称号等。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民事监督实现“速补短板”

记者:新疆检察机关在民事监督中实现了“速补短板”,这是怎么做到的?

李永君:为解决“刑强民弱”问题,我们专门设立了两个院级专业检察官联席会议,分别负责刑事检察类案件和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并作为检察委员会业务决策辅助机构,加强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过滤机制,进一步加强决策力量;把具有相关民事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民事检察工作岗位上来,并通过招考、遴选、商调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注重从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案件中发现线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力度。

一番努力,初见成效。2020年,我们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3680件,办结11227件,各项监督业务数据指标均呈上升趋势,是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增长,如受理针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617件,同比上升45倍;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473件,同比增长16.2倍。新疆检察机关民事审判监督数、民事支持起诉数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数均居全国第4位,这反映出新疆民事检察工作正在发生由弱趋强的变化,“刑强民弱”的问题初步改观。

司法救助为民解忧 用心用情传递检察温度

记者:在去年9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上,新疆检察机关作了经验介绍,新疆司法救助工作是如何实现这种快速进步的?

李永君:新疆检察机关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不断上台阶。2020年办案675件,发放救助金额1165.8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96倍、1.39倍。进步的关键在于解决好“想办案”“有案办”“办好案”等问题。

解决“想办案”的问题,就是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司法救助的重大意义,且要求“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开展中都要时刻绷紧司法救助这根弦,从工作指导、力量分布到业绩考核上都将其置于突出位置。为解决“有案办”的问题,我们主动作为,上下左右广辟案源,摸排线索,实现司法救助案件从“等米下锅”到“找米下锅”,再到“送米下锅”的转变。为解决“办好案”的问题,我们一方面突出重点,办好大案,如和田地区于田县检察院一案救助37个贫困户;另一方面提升额度,对损失特别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最大程度内,按照最高额度给予司法救助金。

记者:您认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

李永君: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既要立足实际,又要突出重点。我们工作中主要是坚持“四救”,即“救急、救残、救学、救长”。“救急”就是要从优、从快救助困难群体,解决群众燃眉之急;“救残”就是要把残疾人作为司法救助的重中之重;“救学”,就是要帮助困难学生及其家庭;“救长”,就是要实现救助效果的长期性。2020年,新疆三级检察机关实际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涉及救急89件、救残99件、救学120件、救长181件,救助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

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 推进“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记者:去年,新疆检察机关围绕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部署开展了“雪山冰川”“野生动物”“文物古迹”新三项行动,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永君:这三项活动对新疆来说都十分重要。为此,我们下了大功夫,一年下来战绩斐然,共立案748件。如乌鲁木齐县、阿克陶县检察院开展“一号冰川”和奥依塔克冰川公园公益保护,伊吾县、木垒县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为野生动物打开迁徙、饮水生命通道等。

特别是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我们确定摸底、踏勘、救急“三步走”,与文物保护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形成文物保护长效机制。专项行动中,全疆三级检察机关实地踏勘文物1251处,13个分州市检察院93个基层检察院办理了文物古迹保护案件,基本做到全覆盖。我曾夜探巩宁城(老满城)城墙遗址,现场指导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调查取证,也引起乌鲁木齐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具体的保护方案。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检察院办理的“新疆第一口油井”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行政机关对工业遗址进行系统性治理。博乐市检察院诉谢某某等9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检点评该案“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应用提供了有益样本”。

(记者何海燕 见习记者王冬)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