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2020检察工作回眸|公益诉讼:让群众生活得安心舒心
时间:2021-02-28  作者:肖荣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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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等人自行灌装所谓的“金能量大盐湖水”口服液,每瓶成本仅10元却卖出了1000多元的“天价”,明明是有害健康却吹嘘“功效神奇”,导致多人特别是一些老年人抢购,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既要追究刑责,也要提起公益诉讼。2020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的该市首例消费欺诈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法院判令谢某等人赔偿消费者损失7000余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公益诉讼,是距离社会面最近、产生司法效益最快、最直接的检察业务。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深入开展军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不断完善跨区域协作、一体化办案、技术支持等制度机制,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

聚焦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打持久战、啃硬骨头

“你这些蔬菜从哪儿进的?有没有经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牛年春节前夕,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暨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到菜市场、农贸市场等地了解农产品快检记录及公示情况、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核查发现的问题线索。

“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就是我们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丁雪芹说,为群众做好“天大的事”,让群众生活得安心舒心,这正是公益诉讼的题中之义。

继“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之后,2020年7月初,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等六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公益诉讼的第一重点是生态环境,第二重点是食品药品安全。”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部署这个专项活动,就是希望各地牢牢抓住这两个工作重点不动摇,“既要打好持久战,又要打好歼灭战,还要啃硬骨头。”

号令即出,动若风发。“各地坚持统一部署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抓好专项监督活动各项工作落实。”胡卫列告诉记者,各地检察机关根据环境执法督察报告、食品药品执法检查报告、群众控告举报等,认真研判分析本地存在的损害公益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活动重点,有的还开展“小专项”活动,确保专项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天津、黑龙江、山西、广西检察机关分别开展了“河(湖)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黑土地公益保护”“聚焦煤矸石治理、服务高标准保护”“服务‘三农’”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均取得明显成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少数人通过“直播带货”“视频推荐”等方式销售“三无”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形,向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大对短视频平台监管力度,共同引导在京短视频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联合制定并签署《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

2020年7月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针对水污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野生动物保护、线上线下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保健食品等方面问题,共立案3014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6048件,提起诉讼2096件,推动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促进了有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系统治理。

拓展案件范围:从“稳妥积极”到“积极稳妥”

“开学不到一个月,这条路上的这个点,N次了……”根据朋友圈里一条吐槽某地交通事故频发的信息,江西省贵溪市检察院深入调查并形成了《14起交通事故背后折射出管理漏洞》调查报告,得到市政府批示肯定。随后,该院召集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当天,反光防撞桶等临时性应急设施就安装到位。“今年1月底,该地的新建、改造、提升工程也已如期竣工。”2月22日,该案承办检察官陈文华告诉记者。

这是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要求新期待、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案例。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后,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原则由“稳妥、积极”调整为“积极、稳妥”。毋庸置疑,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是2020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头戏”。既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办案力度;也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注重办案质效——

安全生产无小事。2020年,检察机关针对铁路运行安全、加油站运营、危废处理等存在的问题,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如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在禁牧区放养马群侵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甚至逼停列车等情形,督促、协调负有监管职责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和该县余丁乡政府,与相关铁路部门、养马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推动沙漠铁路沿线生态环境治理。

文化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20年,许多曾被遗忘、损毁的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有了“守护神”:安徽等8省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大运河公益监督保护专项活动;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启动为期一年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河北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等。

特殊群体亟须特别关爱。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生产生活等面临的难题,2020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78件,制发检察建议169份。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校园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

这一年,检察机关共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2.6万余件,同比上升2.4倍。这一年,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铁路安全生产等新领域和野生动物保护等“4+1”领域新类型典型案例共31件。

实践探索风生水起,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等也紧跟其上: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10月,最高检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12月底,两高对《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修订,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中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领域。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支持或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20个明确了重点探索的新领域范围。

创新完善机制:解难题提质效

作为一项新的检察职能,公益诉讼检察刚刚走过5个年头,制度和理论供给还不充分,实践中也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怎么办?既要摸着石头过河,也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2020年3月,一村民向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反映所在村山塘水库水质被污染。检察官赶赴现场勘查发现,通往该水库的路上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染了周边环境。在制作勘查笔录、拍照固定证据后,检察官找到某乡镇负责人进行诉前磋商,并做好了“若磋商不成再发检察建议”的打算。双方就倾倒垃圾行为调查、处置及后续防治等问题深入交流后,顺利签订磋商协议。之后不到10天时间,周边环境就全部整改完毕,水库恢复了往日的风景。上述乡镇负责人说:“诉前先磋商,可以用一种相对缓和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江苏某公司生猪屠宰检疫不规范,导致部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进入上海市场流通。受理这起案件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现可能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并及时通报给公司所在地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随后两家检察院联合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协作办案,向海门区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制发检察建议书。这是沪苏两地检察机关首次跨区域协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类似的智慧办案例子还有不少。一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灵活运用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法,借助大数据分析、快速检测、无人机航拍等新科技和专家学者等“外脑”,不断创新完善一体化办案、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公众参与、技术支持等机制,探索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积极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六稳”“六保”等重大战略实施,办案体量和质效明显提升。

“最高检在办理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时,采取专案统一办理、派生线索对下交办模式,对下交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条,地方检察机关立案45件。”谈及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机制,参与专案办理的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刘家璞认为,该机制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凝聚办案力量、破解办案阻力、提升办案能力,建议在机制推行过程中建立最高检、省级院、市级院三级办案指挥中心及三级人才库,成立办案培训研究实践基地。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检察官易小斌告诉记者,去年有的地方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线索举报奖励、公益志愿者和观察员等制度,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效果非常好。陕西省宝鸡市检察机关组建13支公益诉讼志愿队伍1500名志愿者,推动构建公益诉讼微共治平台,2020年受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比大幅上升。“相信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公益诉讼线索发现不再难。”他说。

据了解,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数量首次突破15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超过11万件,回复整改率达99.4%。

(本报记者肖荣)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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