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小店区:补齐短板破解难题 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和执法办案质效
时间:2021-02-19  作者:李君瑞 段克彬 马丽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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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调研组提出整改意见后……

山西太原小店:补齐短板破解难题 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和执法办案质效

最高检调研组在该院调研

对一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7月22日,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在山西省调研指导工作时,来到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看文书、阅案卷,现场对该院制作的法律文书质量和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如今,半年时间过去了,最高检调研组提出的要求和希望落实了没有?该院是如何整改、如何破解难题的?法律文书质量是否得到提升?检察长带头办案究竟贯彻得怎样?前不久,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在山西省检察院巡视期间,专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督导回访。

“文书评审,你们能评出瑕疵和不合格,很好。但这些文书是否真的‘优秀’,你们优秀的标准还有待提高!”

一份检察法律文书,就是办案检察官交给人民的一份彰显公平正义的答卷。

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是全市六城区案件量和人数最多的基层检察院。最高检调研组在该院调研时,翻阅了几份评选出的“优秀法律文书”,查看优秀法律文书是否真“优秀”。当发现还存在一些本不该有的问题时,最高检调研组指出:“文书评审,你们能评出瑕疵和不合格,很好。但这些文书是否真的‘优秀’,标准还有待提高!”

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中杰至今清楚地记得最高检调研组当时语重心长的中肯评价:“一针见血,直指问题所在。”

针对“优秀文书是否是真‘优秀’”问题,该院开始以问题为导向,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优秀标准,不断提升全院法律文书质量,提高检察办案质效。

该院党组在原有的《法律文书质量评审实施细则》基础上,又对15种常用文书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安排案管中心加大对法律文书的监管力度。优化后的评选办法,坚持以“评优”为引,以“评差”为重,以“提升”为要,评优不搞平衡照顾,评差敢于揭短亮丑,通过双向评查机制,把优秀的评选出来,把质量较差的检查出来,倒逼法律文书质量提升。针对这些具体问题,该院采取逐一点名通报方式,对共性和个性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及时改正,防止法律文书“带病出院”。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让法律文书“开口说话”,通过文书质量提升促进该院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

2020年下半年,该院共评查法律文书2414份,其中瑕疵法律文书334份,占比13.8%,不合格法律文书1份,占比0.04%。

“如果仍然还是按照以往的惯常做法,又怎么能够贯彻好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呢?”

积极探索有效机制降低轻刑案件审前羁押率、逮捕率和起诉率的有效方法,尽管该院“三率”逐年呈下降趋势,但由于小店区流动人口众多,审前羁押率偏高,距全省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如果仍然还是按照以往的惯常做法,又怎么能够贯彻好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呢?”最高检调研组一语中的,“我们的工作离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和更高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决不能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睡大觉!而是要以第一责任的情怀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进一步做优检察业务工作,最高检调研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分析查找问题,该院决定强化案件源头把控、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舆情应对机制等措施,深入推进“少捕慎诉”工作。该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机制,积极纠正和转变“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的旧观念,统一逮捕适用标准,消除司法差异,引导公安机关加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率,从源头控制报请逮捕案件数量,注重对不批准逮捕、捕后判轻刑、主要定罪证据被非法排除等案件的统计,逐案建立质量分析报告,通报公安机关。

与此同时,引导检察人员调整审查重点,从有罪审查转向有罪基础上的罪轻罪重审查,并结合具体案情重点审查是否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轻罪案件,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认罪认罚情况,结合其人身危险性最终对逮捕必要性作出综合评判,完善不捕双向说理机制,向公安机关详细阐明不批捕的依据和理由,并根据实际需要告知被害人。该院还多渠道收集重点对象羁押信息,并与相关单位共享,有针对性地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努力治理“一押到底”形象,完善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建立健全听证模式。

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抗,是检察机关必须答好的新时代答卷。该院表示,今后要加强对刑事犯罪的源头管控和审前过滤功能,转变办案理念和办案思维,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结合相融,为服务好地方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批捕理由就一句‘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完事了!这样怎能贯彻好少捕慎诉的理念?”

从开庭到宣判,不到20分钟,两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近期,该院在办理曹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吴某某涉嫌盗窃案中,办案检察官通过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承认犯罪事实,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于是,通过充分协调、准备,该院与法院以远程庭审方式“简案速办”。

这两起案件,是该院首例适用速裁程序集中提起公诉的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适用范围到适用条件等都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这一实践使侦、捕、诉、审各环节衔接紧密、流转顺畅,实现了刑事案件的“快慢分道”,诉讼进程得以大幅提速。

“以往,检察官急于把案件办结,难以做到精办案件,特别是对相关法律文书有时会套用过去的模板。”面对存在问题,孙中杰也是直言不讳。

这样的问题当时也被最高检调研组一眼看破。“批捕理由就一句‘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完事了!对有没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没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有没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其他法定条件都不提及、考虑,怎么能行?这样怎能贯彻好少捕慎诉的理念?”在认真查看一份刑事案卷后,最高检调研组当场严肃指出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在办理案件中,没有切实将少捕慎诉理念贯穿到案件办理实际工作中,释法说理工作更无从谈起。”孙中杰说。为此,该院党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打破固化思维,在对少数严重暴力犯罪和恶性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注重释法说理,将新的刑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转变工作方式,提高综合能力,从简单的就案论案转变为全方位考量,将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办案的重要目标,要求员额检察官不局限于对侦查机关移送案卷材料的审查,适时走出去主动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和情节,作出更准确、更客观、更有据的判断和决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该院的员额检察官转变了司法理念,在办案中实现了从办结案到办好案、办精案的转变。同时,随着检察人员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的提高,“释法说理”工作也正沿着每案必说理、说理必充分的道路向好发展,法律文书质量也得到了实质性的提高。

“今年以来,就办理了8个案件,这个值得点赞!如果每个检察长都能这样带头办案,必将带动检察办案能力的大幅度提升!”

“领头雁”既是业务精深的标杆,也是队伍高飞的关键。检察长主动“上前线”带头办案是强力震慑犯罪的最好宣传,也是给予检察干警提升办案质效的最好示范。

在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和履行检察职责,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以上率先、以下促上,已成常态。

“今年以来,就办理了8个案件,这个值得点赞!如果每个检察长都能这样带头办案,必将带动检察办案能力的大幅度提升!”最高检调研组见孙中杰对自己所办的案件如数家珍,当场给予充分肯定。

据统计,2000年全年,该院检察长带头办理刑事案件20件73人。在办理“6·14”专案和“10·7”专案时,因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案情错综复杂,办案检察官压力巨大,检察长带头办案,将“法、理、情”相结合,开展了透彻、充分的释法说理工作,两案最终均得到妥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郭某某(涉疫)诈骗案为性质特别恶劣的特大涉疫诈骗案,其通过发布有口罩货源的虚假信息,骗取包括慈善机构在内的6家单位和个人货款共计661万元,全部用于赌博。考虑到该案影响恶劣,孙中杰决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查封赌博公司账户,分别用两天时间完成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法院在一周之内开庭并当庭宣判,为被害企业挽回658万元的巨额财产损失,有效地维护了防疫工作秩序,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并取得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为发挥示范效应,孙中杰还带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的5件危险驾驶案中,他积极与法院沟通量刑和适用速裁程序等,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小店区检察院的精准量刑建议。通过示范引领,提高了全院量刑建议的采纳率、精准量刑比例和速裁程序适用率,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

该院还多次专门召开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就入额院领导“办什么案”“如何去办”进行研究讨论。明确院领导要侧重办理对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办理特定时期对社会有引领价值的代表性案件,办理普通检察官难以处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时,坚持不机械办案原则,始于办案,但不止于办案,突出更高站位和深层思考,深挖案件背后的问题,形成有影响力的智慧成果,推动和促进社会治理。

求极致,不止步。

小店区检察院党组表示,要以最高检调研组调研指导和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督导回访为契机,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和执法办案质效,在推动整体工作迈进第一方阵的道路上不断解题破题、补齐短板,用实干成绩诠释小院的大作为。

(本报见习记者李君瑞 通讯员段克彬 马丽俊)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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