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2020检察工作回眸|司法救助,给困境中的人一缕亮光
时间:2021-02-05  作者:郭洪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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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难也要挺下去,想想孩子还在等着你。”2021年元旦刚过,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庄伟来到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皮肤护理室一间病房里,轻声安抚着眼前全身烧伤的陈小娟,并为她送上30余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0年6月,因房产纠纷,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陈小娟被其继母用汽油烧伤,皮肤大面积坏死,行动极其困难。案发后,其继母拒绝支付治疗费用,陈小娟无法工作,丈夫卖房卖车四处借钱,仍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审查该案时,了解到陈小娟一家的困境,认为陈小娟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很快,该院依法向陈小娟发放司法救助金30余万元,为陈小娟后续治疗解除了后顾之忧。

2020年,全国还有2万余名和陈小娟有相同或相似境遇、无辜被牵进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因为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他们的生产生活及精神面貌变得不同。

“暖心钱”助力脱贫攻坚

相较于7年前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建立之初的救助规模、救助范围及救助程度,2020年,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步伐走得快了许多。尤其是,司法救助工作在助力脱贫攻坚、帮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摆脱困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9月,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突出强调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要扎实融入脱贫攻坚大局。

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衔接融合、协同发力等工作理念,积极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和方法,通过完善线索发现、权利告知、申请渠道等机制,把一笔笔“暖心钱”源源不断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助力。

在山东,该省检察机关突出精准救助,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确定了22个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案贫困人口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摸排,把有限的救助资源主动向本省西部地区、革命老区、黄河滩区等贫困度相对集中的区域倾斜,有效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在河南,该省检察机关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专办机制,把救助的重点向最高检明确要求的“四类人员”(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倾斜,先后救助被害人家属583案675人次,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706万余元。

在江苏,该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1+10+1”救助模式(检察院+民政、卫计委、教育、残联、共青团等10家相关单位+受助对象),切实帮助受助对象实现长效脱贫。

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为例,该院依靠“1+10+1”模式,帮助乔志军摆脱了贫困。乔志军曾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该案中,他和弟弟身受重伤、父母双双死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该院迅速为其申请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联系残联、民政、卫生等部门,召开多元救助圆桌会议,为其减免相关医疗费用。

出院后,该院在“输血”基础上,为其量身打造“造血”方案,建议乔志军利用所在乡镇藕塘较多的优势开展藕虾混养,还积极协调镇村为乔志军流转了100余亩土地,帮助其到工商部门申请成立藕虾混养家庭农场。如今,乔志军的藕虾混养家庭农场生意越来越红火,年收入达10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万余件,同比增加59.4%;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人4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55.1%和60.9%。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说,司法救助工作目前已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基本覆盖了检察业务全范围。只要符合救助条件,检察机关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权利,第一时间受理救助申请,第一时间发放救助资金,实现需求与救助的全方位对接。

2020年,各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办案量、救助金发放量大幅提升。仅浙江一省检察机关就办理司法救助案1090件,同比上升52.8%,发放救助金1317万元,同比上升20%,帮助1112名当事人摆脱了生活窘困。

在经济欠发达的甘肃,该省检察机关2020年发放的救助金接近1000万元,同比上升65%,困扰400多名当事人的愁心事、烦心事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缓解。

“应救尽救”“主动救助”是鲜明特色

2020年,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司法救助工作由原来的“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过渡,由“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过渡,特别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各级检察机关实行主动关怀、主动服务,切实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做到了“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以救助审批为例,过去不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因受程序、环节等因素制约,救助金发放周期一般较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救助的“救急”效果。

2020年,最高检要求司法救助提质增效,各级检察院在严守程序的前提下创造性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提高资格审核及发放效率。

天津、浙江、江西等地检察机关普遍建立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机制,将线索告知关口前移至案管中心,实现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办理“无缝对接”。

江苏、山东、新疆等地建立了“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四快”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重庆,司法救助工作也从过去的“上门求助”变为“上门救助”。2020年6月,酉阳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黄杏如的丈夫因一起案件意外去世后,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一家五口人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检察官遂告知其可申请司法救助。出乎黄杏如意料的是,检察官从了解到家庭困难,到登门走访,再到通知递交资料,仅用了半个月时间。

承办检察官说,放在以前,一般都是等申请人主动上门才办,现在变了,都是检察官主动上门救助,尽量让群众少跑腿或不跑腿,最好一次就能给群众办结。

工作作风的变化,缘于该县检察院倡导的“三主动”工作法: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他们将案件受理源头作为筛查重点,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全面掌握全县贫困家庭人员情况,对涉贫困人员案件予以甄别登记、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优先办理,打通司法救助的“最先一公里”。

据统计,2020年,酉阳县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起,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实现了“应救尽救”“主动救助”。

“案虽已结、关爱不止”是长效保障

司法救助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实际工作中,司法救助是不是意味着给钱就行呢?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主办检察官认为,在对困难当事人给予资金救助、渡过眼前难关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应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心理安抚、释法说理、诉讼救济等多种手段,帮助困难当事人建立生活信心。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板桥镇大木村村民李胜元的牲畜闯入钟建国的药材地,两人发生争吵并打斗起来,李胜元用刀捅伤了钟建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李、钟二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李胜元倾其所有也仅能赔偿钟建国的部分医药费。钟建国除了承担医药费缺口,还因刀伤落下病根,心中郁愤难平,隔三岔五上访。

恩施州检察院检察官、派驻大木村第一书记喻建平得知情况后,主动找钟建国拉家常,时常与钟建国谈心,并先后14次到他家释法说理,给钟建国做心理疏导工作,劝他往前看,日子会越过越好。慢慢地,钟建国愿意跟检察官聊一些种药材、挖水窖的体会,也谈一些他早年打野猪的趣事。随后,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为钟建国发放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他眼前的困难。

在喻建平等多名检察官的帮助下,钟建国的心结彻底打开了。前不久,已领到司法救助金的钟建国专门向喻建平等几名检察官表示了感谢:“如果不是你们耐心开导,我恐怕还活在仇恨中。现在政策这么好,我要好好干,好日子还在后头咧。”

一年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好评。2020年曾两次参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制造事业部党委副书记胡中辉说,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对象及时进行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大爱。特别是案件办结后,关爱并没有结束,的确令人欣慰和感动。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方圆》记者 郭洪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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