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四川成都新津区:污水不再外溢 河水更清了
时间:2021-01-21  作者:查洪南 岳险峰 丁斌斌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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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后的石头河

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岳险峰 丁斌斌)“过去近一年时间里,新桥的污水管网井总是冒出污水,造成周边河水臭气熏天,还有很多漂浮的泡沫。现在污水不外溢,河水也更清澈喽,检察院的监督很给力!”日前,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宝墩镇董大桥村党支部书记李健向新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发来一张污水治理后的照片,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啧啧称赞。

2020年7月,新津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中,通过检察业务数据中心发现有人反映董大桥村新桥附近涉及周边两个社区100余户的市政管网井污水外溢,流入石头河并汇入南河,破坏了流域生态环境。新津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一名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经走访村干部和周边群众、实地勘察,新津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问题的症结在于道路施工导致新邛路道路污水主管网堵塞。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新津区检察院迅速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新津区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疏通地下污水管网,切实解决污水外溢的问题。

因该问题涉及多个部门,且职能交叉,为使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新津区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多次与区水务局、区公园城市管理局、区建交局、宝墩镇政府、施工单位等召开联席会议,排查线路隐患,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积极争取区政府的支持。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新邛路道路污水主管网完成修复,堵塞淤泥得到清理,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保护。

据了解,2020年以来,新津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在涉水污染防治领域持续发力,推动一批复杂、疑难涉水污染问题妥善解决。截至目前,新津区检察院共发出涉水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回复率100%,解决率90%。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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