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救助·护航人民生活|这对“事实孤儿”的冬天不再寒冷
时间:2021-01-13  作者:戴小巍 雷阳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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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雷阳阳)“保康县检察院主动作为,通过多方救助,让两个孩子能够正常学习、生活,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也让孩子们的冬天不再寒冷。”日前,见证了救助金发放和案件办理过程的湖北省保康县人大代表黄克勇说。

2020年9月,保康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宋某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致被害人王某某当场死亡。宋某某是精准扶贫对象,妻子在多年前病逝,一人独自拉扯两个孩子小宝和小花(均为化名)。这场交通事故无疑让原本靠着低保金度日的三口之家雪上加霜。案发后,除了给付被害人家庭2万元丧葬费外,宋某某已无力赔偿剩余款项。因未取得当事人谅解,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办理时,宋某某曾带着两个孩子来接受讯问。13岁的小宝牵着9岁的小花,检察官注意到两个孩子手里还拎着垃圾袋。一句“来县城可以多捡些塑料瓶卖钱”,触动了检察官的心。

宋某某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但两个年幼的孩子是无辜的,未检干警的心中始终放不下。

“不能让孩子们上学受到影响。”办案同时,保康县检察院决定启动多部门协同救助机制,保证未成年人的基本学习生活。

该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去小宝和小花家中实地查看,并到当地村委会和学校了解情况。同时,该院联系团县委、妇联、民政局、未成年人所在镇政府、村委会、就读学校召开联席会议,对两名未成年人采取多渠道救助措施:一是和团县委、妇联申请联合救助;二是和民政部门协调落实小宝和小花“事实孤儿”保障政策;三是联系当地村委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四是建立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确定专人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小宝和小花的生活学习状况;五是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见证下,多方签订救助金监管协议,对救助金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救助金用在小宝和小花学习生活等合理支出上。

日前,该院将2.6万元多方救济款项交到小宝和小花临时监护人手中,团县委也为他们购置了冬衣,并送上了学习大礼包,就读学校为孩子们安排了宿舍,镇政府也在积极协调落实“事实孤儿”政策。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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