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接访实录|让被侵害女孩最大程度得到抚慰——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接待信访人李某某实录
时间:2021-01-05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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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现场

2020年8月6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该院智慧检务运行中心,通过远程视频连线黑龙江省绥阳检察院,接待司法救助申请人柳某某所在街道社区主任李某某。

毕丽君(绥阳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柳某某案承办人):高检察长您好,我向您汇报一下李某某给您写信的过程。

2020年4月,绥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害人柳某某家庭困难,柳某某还是个未成年人,就马上与社区取得联系,和李主任进行交流。当李主任得知救助这一户按照程序需要层报省院后,觉得柳某某一家太可怜了,就主动给您写了这封信。坐在我旁边的这位就是社区主任李某某。

李某某:高检,您好。

高继明:您好。

李某某:高检,是这样的。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到社区找到我,想去柳某某一家了解一下情况,想让社区和检察院一起给被害人柳某某做心理疏导。此时,我才得知这起案件。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交流中,我得知国家现在对因案致贫的困难家庭会给予相应的救助,但我们林业系统检察机关目前没有司法救助渠道,孩子的教育也成了难题,所以我就迫切地给您写了这封信。

高继明:您的来信我收到了,也非常感谢您能够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帮助因案致贫的辖区居民,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听我们基层院的同志说,您在第一时间发现辖区这名9岁女孩被强制猥亵,孩子家生活困难,亟须救助,然后给我写信反映情况,是这样吧?

李某某:是的。也是检察官找到我,想一起做小女孩的心理疏导,我在知道她家这种迫切需要救助的情况后给您写的这封信。

高继明:小女孩家里现在情况怎么样,还有些什么亲属?

李某某:小女孩一家原来四口人。她父亲叫柳某庭,我听说201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羁押,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母亲叫商某丽,患有精神障碍,没有监护能力。同时,她的母亲也是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她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哥哥;爷爷、奶奶、姥爷早已去世,就只有年逾古稀的姥姥;有3个姑姑,一直没有联系过;还有3个姨,家庭条件都一般。平时,小女孩的小姨能过来照顾一下他们一家。她家就是这种情况。

高继明:也就是说,她家现在除了生病的妈妈,就剩未成年的哥哥和年迈的姥姥了?

李某某:是的。柳某某的姥姥一直住在她小姨家,柳某某一家也需要小姨帮衬,情况非常可怜。

高继明:真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孩子父亲出事被羁押以后,她和母亲、哥哥现在主要的生活来源是什么呢?

李某某:他们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生活来源了。柳某某母亲原本就有点精神迟滞,案发后对她打击更大了,她整日发呆,两个孩子根本受不到照顾。孩子受到伤害后,心理精神上都有影响,整日披头散发,经常跟她哥哥满大街跑,两个孩子几乎没有人照顾,有时候她小姨来看护一下。

高继明:两个孩子现在应该在上学阶段,他们还能上学吗?

李某某:现在正在上网课,这件事吧,我得特别感谢绥阳检察院检察长徐庆文,还有所有的工作人员。因为这两个孩子要上网课,家里这种状况根本买不起手机。徐庆文听说这件事后,自掏腰包为两个孩子买了手机,孩子们能上网课了。再就是,他带领检察院的干警进行捐款,捐了4700多元,帮助这个家庭暂时渡过难关。

高继明:这小孩一家的遭遇很特殊,家里这个状况确实很困难。她家应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吧?

李某某:她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绥阳局领导、街道领导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让我们社区积极给她救助,社区也只能给她申请民政低保。我们前段时间积极给她争取了低保,现在每个月能给他们补助1000元左右吧。

高继明:按照你说的情况,他们家现在每月有1000元左右的低保金,是吧?

李某某:对,1000出头。就这些。

高继明:柳某某和她母亲被性侵的案情之前办案单位已经跟我讲了,两个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起诉,现在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给没给被害人家一些赔偿呢?

李某某:据我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了解,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也是游手好闲之人,家庭状况一般,一点也没有给被害人家属赔偿。

高继明:这个小女孩一家的不幸遭遇是非常令人痛心的。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家人遇到了你这么一位热心肠的社区主任,又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这样吧,李主任,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检察长张军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为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检又出台了相关工作要求。我们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办案,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也要设身处地力所能及地为被害人解决困难,这既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应该尽到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你信中的情况我看了,刚才又说了一些情况,根据这些情况,我们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我们将小女孩一家的情况再做一些调查了解和评估,其中一些关于生活困难方面的证明,还需要你们社区协助办理一下,我们尽力为这个不幸的家庭争取一些司法救助金,帮助他们缓解目前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对这名9岁的小女孩,还需要我们检察机关,你们社区,还有学校等其他部门共同努力,把她目前遇到的困难共同帮助解决好。除了尽最大努力为孩子解决生活困难之外,还需要提供更多的心理疏导,努力让孩子走出心理阴影,继续接受教育。我觉得这个是我们后期更应该做的一项重点工作。您说是不是?

李某某:我听清楚了,非常感谢高检。我代表被害人家属感谢您。

高继明:不用谢,关于司法救助的相关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还需要提交相关文件。我让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的同志和你们联系,他们会安排专人协助你们办理这些手续。具体的工作要和我们的同志衔接起来,把前期手续做好。

李某某:好的。

高继明:再就是柳某某一家这个特殊情况,还要请您多费心,随时掌握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与绥阳检察院沟通。因为司法改革后,林区检察院没有同级国家司法救助机构,不能直接由绥阳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资金,为了尽快解决小女孩一家的实际困难,我们安排绥阳检察院层报省检察院,由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来启动相关司法救助程序。我们会积极与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尽力多争取一些救助资金。同时,我们想在资金到位后随时跟踪使用情况,因为这是国家的资金,到时候绥阳检察院会联合咱们社区对救助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救助金要用到柳某某的学习上,也要用到他们家庭生活支出上。我们知道,司法救助的钱款是有限的,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小女孩一家的贫困问题,不可能用钱解决小女孩身心受到的伤害,更无法解决小女孩的心理阴影。

下一步,我们将安排绥阳检察院联合社区与你们所在地的扶贫部门、妇联、学校等相关部门共同对接好,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通过这些工作,努力让这个小女孩一家真正脱贫,保证这兄妹二人能够正常上学,继续接受教育。您看怎么样?

李某某:我太高兴了,也太感动了。感谢高检对小女孩一家的关心和帮助,我会把检察机关这些温暖和帮助原原本本地转告给柳某某的家人和亲属,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高继明:不用谢。您在一线工作,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工作,早日让这个家庭走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您写信反映这个情况后,我觉得这家情况确实特殊,父亲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母亲本身又有智力障碍,而且本身也是一个被害人。小女孩又那么小,刚9岁就遭受了这么残忍的侵害。我看了后确实非常痛心。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履行职责严惩犯罪,另一方面也要启动司法救助,尽可能地帮助这个家庭解决一些问题。你们在一线,在社区,能更直接地接触他们,所以也拜托您能够多联系、多关心,随时了解家里的情况后,及时与我们当地检察机关沟通。好不好?

李某某:好的,我们会对接好的。

高继明:我们绥阳检察院的同志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毕丽君:我们这边会按照您的部署和街道李主任等取得联系,把您安排的事情对接好,把该收集的能证明孩子家庭困难的资料收集好,尽快给孩子依法申领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也尽量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高继明:好,那我们今天连线就到这里,有什么情况随时与我们第十检察部的同志联系,谢谢你们二位,那今天就先到这里,再见。

【回访情况】2020年8月7日,绥阳检察院将柳某某司法救助案层报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经与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多次沟通协调,加快审核进度,为柳某某申报省级救助金。同年8月19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将司法救助金转到被害人柳某某银行账户。

鉴于被救助人柳某某系未成年人,特别是存在其父亲被羁押、母亲精神迟滞等特殊情况,为确保2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切实解决被害人的实际困难,按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指导绥阳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监管计划:一是在银行设立专门资金账户,救助金下发后直接打到此账户,同时,该院联合工会女职工部、社区,成立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小组,共同负责账户的密码设置、资金提取、使用等事项。二是设置每月最高消费限额。每月初,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上月资金使用情况,提供具体的开销凭据报资金管理小组,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大额支出的,必须提前5日经小组审核同意。三是资金管理小组各单位委派专人具体管理,如遇工作调动或发生其他情况,单位派其他人按此模式继续管理,直至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四是由绥阳检察院积极对接当地社区、扶贫、工会女职工部、学校等相关部门,由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为柳某某制定切实可行的心理疏导、医疗救治、义务教育等丰富多样的帮扶措施。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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