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检察官访谈|朱玉: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时间:2021-01-05  作者:张建升 南茂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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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


“要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必须脚踏实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紧盯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刚刚从临洮县检察院调研回到办公室,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深有感触地说。

此次调研是甘肃省检察院“三座谈一调研”活动内容之一。自2020年11月中旬开始,朱玉先后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服务中心大局座谈会、聚焦主责主业座谈会和加强自身建设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带头深入基层宣讲,开展集中督导调研。

“开展座谈调研活动,就是为更好地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共同推动新时代新阶段‘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朱玉告诉记者。

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充分履职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初心和使命。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业务与政治、业务与大局深度融合,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朱玉向记者说。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西北五省协作互动愈发紧密。为建立沟通顺畅、配合高效的检察协作机制,在甘肃省检察院的倡议下,2019年12月12日,西北五省(区)六地检察机关就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建设达成“兰州共识”: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共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等不断丰富对接合作形式,开展常态化区域检察协作。

伴随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十四五”时期,甘肃迎来弥补基础短板的突破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和缩小发展差距的窗口期。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该省检察院出台十大服务保障措施,组织3578名检察干警上门走访民营企业13926家,“尽我所能、倾我全力”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782个,努力使法治成为企业家的“定心丸”,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检察版”法律服务。

“新时代,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部分职能转隶,我们通过研判省情、检情,在深入调研后,提出‘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扣甘肃脱贫攻坚和生态环保这两大底线任务,在全省部署了‘六项重点工作’,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凸显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和贡献。”朱玉对记者说。

进入“十四五”开局之年,朱玉表示,甘肃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持续为“六项重点工作”注入新的内容,紧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促进优化全省发展环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办好民生检察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活力、更有生机、更高质量。

融入“两个大局”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

“要对标对表‘十一个坚持’,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努力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这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最好的实践。”朱玉对记者说。

2020年7月16日,甘肃省检察院和省扫黑办联合向14家省级单位集中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这14份检察建议书,是该省检察院对办理的750件涉黑恶案件逐案分析研判后,针对梳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漏洞形成的,问题指向精准、释法说理透彻、对策建议可行,得到被建议单位的积极采纳,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切实承担检察机关主导责任,通过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朱玉表示,司法办案既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也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要务。

朱玉认为,“十四五”时期,要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定适用、该用尽用,优化“案-件比”指标,提升司法办案水平;要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智慧借助、精准监督,优化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用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检答网”等资源,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抓好公开听证,开拓创新、培育亮点,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契机,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坚持审慎谦抑善意,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朱玉说,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好检察工作,切实担负起“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本着司法良知,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以新理念为引领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业绩考评工作放到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大背景下布局推进,真正发挥‘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把抓贯彻落实传导到各级院、各部门,压实到每名检察人员,切实转化为履职自觉。”朱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为实现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19年初,甘肃省检察院结合实际提出“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奋斗目标,该省检察院党组团结带领全省检察干警盯进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从供给侧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要继续按照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加强过程管理,积极尽职理事,把工作抓在平时。”朱玉强调,要坚持用行动、事实、数据、案例说话,增强检察工作的说服力、影响力。

“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同时,放权不放任,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办案,带头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等工作。”朱玉介绍,为有效落实最高检部署,省检察院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及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大要案”“疑难案”“重点案”,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近三年,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共列席审委会694人次,院领导直接办案2.5万余件。

据了解,该省检察院还十分注重在全面从严治检的同时严管厚爱,2018年以来,推荐选升一级高级检察官10名,二级高级检察官22名,调整配备优秀年轻处级干部28名,激发了队伍活力。

“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扎实履职尽责,为全省‘十四五’时期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法治甘肃、法治中国建设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大作为。”展望未来,朱玉充满信心。

(本报记者张建升 南茂林)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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