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举行司法理念、标准与办案效果主题业务讲座
时间:2020-12-31  作者:史兆琨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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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行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司法理念、司法标准与办案效果至关重要

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全媒体记者史兆琨)12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领导干部业务讲座,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以“司法理念、司法标准与办案效果”为主题进行授课。苗生明认为,通过司法办案彰显法治、维护公正、促进治理,最大限度追求具有积极意义的办案效果,是国家对司法机关的根本要求。在检察司法实践中,影响办案效果的因素有很多,但司法理念及其影响下的司法活动的标准与办案效果,至关重要。

在讲授中,苗生明对司法理念、司法标准与办案效果的深刻内涵进行了深入解读、剖析,并结合实践中的案例,阐明了既要准确适用法律,更要注重法理情融通的重要性,即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就是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的办案最高境界、最佳效果。

苗生明认为,新时代,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更加注重理念政策在刑事检察实践中的运用。在检察履职中,要坚持法治理念,守住检察官司法办案的基本遵循。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确保实现刑事诉讼的基本功能。树牢宽严相济政策理念,依法灵活运用刑事政策。贯彻少捕慎诉理念,体现刑法的谦抑。履行好主导责任,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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