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主持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侧记
时间:2020-12-27  作者:卢金增 李明 黄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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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路上,不能让这个家庭因案掉队”

——二级大检察官、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主持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侧记

初冬的山东菏泽,室外温度已经达到零下,在菏泽市检察院公开听证室里,却充满着司法暖意。

“我同意省检察院给予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这是一个因案致贫的典型案例。脱贫攻坚路上,不能让这个家庭掉队。”近日,一场由二级大检察官、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主持的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银香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五里墩村党支部书记王银香当场表示。

失去主要劳动力,这个家庭陷入困境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山东省检察院决定对皇甫甲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上午9点,陈勇宣布听证会开始,并介绍了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是家住菏泽市牡丹区王浩屯镇76岁的皇甫甲老人和儿媳张某梅,皇甫甲的儿子皇甫乙2004年被杀害,主犯被判处死刑,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导致16年来被害人一家未获得任何补偿及赔偿。被害人在案发前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其打工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其被害后,申请人一家丧失了主要生活来源。

皇甫甲夫妇现在均已70多岁,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居住的房屋设施极其简陋。而张某梅除了耕种家中几亩农田外,偶尔打零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收入没有保障,还需要抚养两个子女,女儿早早辍学,儿子在父亲遇害时尚未出生,现在读初中三年级。

申请人家庭在当地党委政府关怀下,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5人有4人享受低保补助,虽然达到脱贫标准,但生活依然艰难。

启动救助程序,以公开听证促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了解到被害人家庭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救助权利,主动启动救助程序,并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办理本案。

听证会上,救助申请人表达了救助诉求和理由,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原申诉案件和救助案件的有关情况。“儿子出事后,我年龄越来越大,孙子也一天天长大,家里日子越发困难,我向检察院申请救助,提交的这些贫困材料都是真的。”申请人皇甫甲说。

委托代理人、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律师聂文斌、高方圆补充介绍,申请人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承受老年丧子之痛,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现场出示的申请人一家的低保发放明细、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材料等证据都是真实客观的,申请人符合检察机关救助条件和范围。

随后,听证员就案件详情、申请人家庭情况及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等问题,分别询问了案件承办检察官和救助申请人。经过听证评议,5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根据本案事实及听证结果,检察机关认为,皇甫甲、张某梅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救助金15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表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方式,可以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更容易理解、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有利于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输血不如造血,形成合力防止因案致贫

“输血不如造血,一次救助不如长期关怀。检察机关要主动延伸救助职能,发挥联合救助优势,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切实帮助申请人家庭解决其面临的医疗、居住、教育等方面的现实困难,形成防止因案致贫的合力。”陈勇在主持听证会时说。

特邀旁听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纷纷表示要为申请人一家脱贫提供帮助。

菏泽市政协委员、市流通商业协会会长李峰表示,将积极为申请人家庭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牡丹区政法委工作人员表示,将协调有关部门切实为申请人解决实际困难;牡丹区扶贫办工作人员表示,在确保申请人享受低保兜底政策、特惠保险政策等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做好监测、帮扶工作;牡丹区王浩屯镇党委负责人表示,将为特殊群体给予关爱,给老人家庭援助必要的生活用品;申请人所在村委会人员和村卫生室医生也承诺为其提供扶贫分红、健康用药等方面的帮助。

“孩子越来越自律,在期中考试中取得了进步奖,我将为他定制个性化的学习方案,鼓励他做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男子汉。”张某梅未成年儿子的班主任老师的发言,让大家深深感受到这个被救助家庭的未来充满希望。

“今天,你们专门跑这么远到菏泽为我召开听证会,帮助我、支持我,感谢你们!”皇甫甲激动地说。

“希望皇甫甲老先生多保重身体,开始新的生活,祝您今后越来越幸福。”陈勇最后说。

(本报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明 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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