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浙江杭州拱墅区:推动整治“转供电”环节加价乱象
时间:2020-12-17  作者:范跃红 王蕴 陈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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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余万多收电费回流2491家企业

杭州拱墅:推动整治“转供电”环节加价乱象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蕴 陈菲)“这笔钱太暖了!”日前,收到退回的10万元电费,浙江万昌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据悉,在拱墅区不少工业园区、写字楼中,由于供电公司无法直接装表到户、抄表到户,就会通过物业公司代理,形成了“转供电”现象。而在“转供电”情形下终端企业用户的电费收取标准由物业等“转供电”主体自行制定,并代为收取电费。

今年5月,该院在履职中获取线索后,随即组织检察干警展开走访排查,调取了其中6家主体和12家终端用户的相关证据,发现确实存在部分“转供电”主体没有落实国家电价优惠政策的情况。此外,该院还进一步发现辖区内6家“转供电”主体违反相关规定,在电费以外收取公摊等费用,将共同设施及损耗等费用计入电费。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7月,拱墅区检察院对该区市场监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查处并强化监管。该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在依法对6家违法“转供电”主体进行查处,清退违规收取电费的同时,组织对辖区内“转供电”环节加价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该区市场监管局还专门召开了“转供电”环节电价整治约谈会,要求辖区内所有“转供电”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按照优惠政策将多收的电费进行自行清退,并向“转供电”终端用户发放“杭州转供电码”的宣传手册,推广使用App录入电费收缴情况。

截至10月底,针对检察机关前期调查的6家企业,该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中2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9万余元,罚款86万余元;另4家仍在进行清退数据复核。同时,该局在对辖区所有“转供电”主体进行排查后,清退电费1000余万元,受惠企业2491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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