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工作者苏凤琴:一名心系群众、胸怀大爱的国家公诉人
时间:2020-11-30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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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凤琴,女,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1979年4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3月考入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现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省青联委员、市政协委员。从检13年来,她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办理专案有质效、诉讼监督见成效、对下指导保良效,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方面作出了应有贡献,成为青年检察官的优秀代表。

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先后荣获“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省“人民好干部”、“全国模范检察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她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敢挑重担,善办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多年来,她被指定负责主办中纪委、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交办的专案20余件,件件得到上级好评。2010年,上级指定丹东市检察院承办足坛“黑哨”系列案。而审查起诉陆某、黄某杰、万某雪、周某新四大“黑哨”和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受贿案的重担,落在了公诉处办案组组长苏凤琴的肩上。面对这些备受瞩目的“大人物”和律师,刚从检3年的她加班加点研究卷宗证据,主动恶补足球赛事知识,带领助理检察员很快完成了对4个专案的证据材料审查任务。2011年12月,黄某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开庭,被告提出诸多辩解。苏凤琴凭着一股“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劲头,以饱满的精神、流畅的语言、缜密的思辨、灵活的攻防转换,一次次语“震”四座。她发表完公诉意见后,黄某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2015年底,她带队提前介入上级交办的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某福专案。李某福自被省纪委“双规”开始直至审判环节,均为零口供,且在调查过程不断发现其有其他犯罪线索,涉案金额高达5亿余元。苏凤琴先后7次带队前往营口、盘锦,审查卷宗100余册、光盘108张,反馈审查意见200余条,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她又放弃休息时间,快审快诉,并主动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制作详细庭审预案,在其有力指控和充分阐述下,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5个罪名全部支持,最终判处李某福无期徒刑。多年来,她发扬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大案小案都精益求精,主办和复核案件800余件,件件保质保量,在辽宁省“十大精品案例”和“十佳公诉庭”评选中连续6年榜上有名。

她心系群众,胸怀大爱,人性化执法,办案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苏凤琴认为,工作最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与党同心、与法同心、与民同心。2010年,她办理一件因强迁而引发的多人故意伤害案件。案件受理后,数十位动迁居民轮番来访。她认真听取每一位来访人的意见,不厌其烦地接待、周到细致地宣讲,耐心地解释法律规定、疏导愤激情绪,每次都站着和来访者讲上几个小时,赢得了全体来访人员的理解和配合。这些年,她办理和复核的数百件案件没出现一件上访,都做到了案结事了。她曾兼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她认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决不是冷冰冰的说教, 而需要倾注爱心和耐心。2012年,丹东市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有4名涉嫌犯罪的少女系在校学生,当时高考在即,突发事件给4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压力。当时“附条件不起诉”还没有写进刑事诉讼法。案件报给苏凤琴后,身为人母的她感同身受,心如刀绞,几经思量,给出了一个挽救为主的指导方案,并以此为契机,在丹东检察机关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4名少女被附条件不起诉后,2人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另外2人也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她注重对下指导,对基层院案件通过“三书备案审查”、请示沟通等制度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她还善于从所办理的案件中发现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线索,采取各种合法、灵活的手段解决执法不公问题,先后发现并移送了3件侦查人员渎职犯罪线索。她抓住典型案件有效开展刑事审判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共发现抗诉案源42件,主办、复核抗诉案件38件,最终法院改判33件,改判率达86.8%。

她忠于职守,勤于钻研,清正廉洁,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苏凤琴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拒绝接受吃请,不办降格案、关系案和金钱案。怀孕期间,她参与办理26名被告人非法经营六合彩的专案,经常加班到深夜,临近预产期仍坚持连续开庭8天,休庭时就躺在法院的木板椅子上休息,最后脚肿得连鞋都脱不下来。开庭过程中,患有腰肌劳损的她始终保持端庄坐姿,忍痛坚持到庭审结束,确保了庭审效果。几天后她的儿子出生,头部有一鸡蛋大的水包,医生说是久坐压迫所致。产假期间,正好赶上所在部门案子剧增,她提前一个月结束产假投入办案。她不断加强刑事实务和刑事政策研究,注重培养解决各类复杂问题的实务能力、归纳总结的文字能力,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70多篇调研文章和工作经验材料,编写了两本实务教材。去年,她提交的《关于尽快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丹东市政协高度重视。在市政协和政法委积极推动下,丹东市检察院等6家单位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地区全面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她还带头适用该制度,办理涉及24个犯罪嫌疑人的走私案中,6个不起诉,18个起诉,是目前丹东地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最多的案件。她把公诉部门打造成学习的校园、精神的家园和工作的乐园,总结的“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五种公诉精神,在全省引起广泛关注,所在党支部多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支部,涌现出众多优秀年轻人。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她多次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任务,还发挥引领作用,把自身经验无私地传授给同事,为本地外地检察同仁授课达数十次。2019年,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她作为唯一一名检察官代表上台介绍履职体会;在“榜样的力量”全省政法系统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上,她被选为5名报告团成员之一,登台讲述自己的先进事迹。

[责任编辑: 高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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