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福建南安:优化涉民企刑案办理程序实现办案监督服务一体化
时间:2020-11-16  作者:张仁平 陈开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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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一案 助一企 受益一片

福建南安:优化涉民企刑案办理程序实现办案监督服务一体化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陈开艺)“我只去了一趟检察院,所忧所难得以排解,公司40多名员工安心了。”日前,福建省南安市某公司负责人郭某向前来回访的该市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200万元资金被冻结48天,仅支付利息就让我们难以承受!”今年7月13日,郭某急匆匆地走进南安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公安机关解冻公司账户,解决企业运营燃眉之急。通过调查核实,该院启动涉企信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查明被冻结账户与所涉刑事案件无关,继而向公安机关提出监督意见,解除冻结郭某公司账户。8月5日,银行账户解冻,公司生产经营逐渐恢复正常。这起“复工复产面临资金困难,检警联动解冻无关账户”涉企信访案,于10月30日入选最高检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实地走访涉案企业,开展社会调查,是南安市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需要履行的必经程序。为了贯彻最高检关于办理民营企业案件的司法政策,该院积极探索,将涉企犯罪案件作为一类特殊主体来对待,出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规程》(下称《办案规程》),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的专门小组和绿色通道,形成特殊的办案流程,落实落细服务民营企业理念。在办案中,检察干警要更加注重了解犯罪的背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做好涉企案件的提前介入、社会调查等工作。

《办案规程》要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应当实行办案监督服务一体化的模式,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企案件,必须第一时间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严格把握入罪标准。

“公司为货物承运方找人开具发票的行为,是涉税违规违法,还是刑事犯罪?”在审查一起刑事案件中,南安市检察院对某阀门公司涉案线索跟进监督,建议公安机关收集阀门公司运营情况等关键证据。经初查发现,阀门公司一些货物由个人运输,因部分承运人无法开具发票,于是公司找到货物运输单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对承运人、运输货物和交货地点进一步调查,证实公司为实际经营,相关证据达不到立案条件。查清事实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随后,南安市检察院联合税务、公安送法进企,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公司合规经营,强化法律观念和底线思维。“作为龙头企业,要想走得远、活得好,前提是依规依法经营。”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9年以来,南安市检察院共起诉侵犯企业产权等犯罪147人,依法对认罪认罚的21名涉罪企业管理者、科技人员从宽处理,有效保障100余家企业正常运转、1000余个岗位稳定就业。

“办一案,助一企,受益一片。检察机关以法治担当为企业行稳致远遮风挡雨。”该市石材行业协会负责人点赞道。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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