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对因案致贫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时间:2020-10-19  作者:沈静芳 张茹 张苡蔓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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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被砍成重伤 20多年无人赔偿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对因案致贫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张茹 张苡蔓)“感谢检察官的疏导和帮助,28年来我们日夜恐惧,现在终于能放下了……”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张某甲国家司法救助案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张某甲的女儿动情地说。

1991年2月5日晚,因怀疑张某甲从中作梗,导致其妻妹与自己悔婚,薛某持刀破窗进入张某甲的家,对正在熟睡的一家人进行砍杀。张某甲全身20多处被砍伤,妻子王某某的胳膊、女儿张某面部被砍伤。案发后薛某逃匿长达28年,于2019年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原本在印刷厂工作的张某甲因薛某的砍杀而丧失劳动能力,1992年提前病退;妻子王某某因惊吓过度生病多年,于2006年去世;张某因面部毁容辍学在家。全家仅靠张某甲每月不多的退休工资维持生活,加之看病治疗花销大,原本幸福的一家负债累累。

该案从案发到薛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长达29年之久。因张某甲一家没有保存医疗票据,被法院判决驳回其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因该案影响重大,在办案过程中,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发现张某甲一家因案致贫的线索。控申检察官到张某甲家中实地了解其生活现状,主动从民政部门调取张某甲当年的工资发放情况等。针对张某甲和女儿因受伤极深拒绝做伤情鉴定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反复上门,与他们多次交流,逐渐打消了他们的顾虑和恐惧。经鉴定,两人均为重伤二级。

随后,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张某甲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审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最终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对张某甲作出的救助决定,依法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3万余元。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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